見習記者 | 朱恩民
編輯 | 翟瑞民
2021年9月份以來,北京、天津等中國北方多地相繼暴發美國白蛾蟲害問題,美國白蛾的幼蟲“毛毛蟲”啃食樹葉、侵入小區,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
美國白蛾又稱秋幕毛蟲,是一種食性雜、繁殖量大、適應性強、傳播途徑廣、嚴重危害林木的世界性檢疫害蟲,可危害取食包括臭椿、梧桐、桑榆、白蠟、楊柳、蘋果、核桃等80餘種林木、果樹、花卉及農作物。
該蟲原產於北美洲,自東北邊境傳入我國,1979年在遼寧丹東首次發現後迅速蔓延,並於2003年被原國家環保總局列入中國首批16種外來入侵物種名單。
近年來,受益於現代日益頻繁的經濟活動和發達公共交通網路,加上具備極強的忍耐飢餓能力,美國白蛾在中國廣泛遷徙並迅速繁衍。國家林草局在3月底釋出的2021年第7號公告顯示,今年美國白蛾疫區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全國13個省(市、區)的607個縣級行政區。
日前,介面新聞實地走訪北京市朝陽區十里堡社群等地瞭解到,美國白蛾幼蟲自今年9月初以來劇增,幾次噴灑農藥的效果都不明顯,相比往年危害更嚴重,治理難度也加大。
記者在京棉新城北區南側的道路旁看到,二十餘株高大的梧桐樹已被啃噬殆盡,光禿禿的枝頭僅有零星幾片綠葉,與道路另一側枝繁葉茂的草木形成鮮明對比。被咬噬的樹葉僅剩莖葉脈絡,薄如蟬翼,而在樹杆底部和人行道上,還蠕動著黑棕色的美國白蛾幼蟲,並殘留有不少黑色顆粒排洩物。附近居民表示,“白天蟲子直往下掉,樹底下和汽車上全是,還經常掉在人身上,半個月就把梧桐樹葉全吃光了。”
據悉,美國白蛾繁殖能力極強,一年可繁殖兩至三代,四五月份繁殖第一代,六七月份第二代,八九月份第三代。一隻雌蛾每一代可產卵800-2000粒,年均繁殖後代3000萬隻,最多甚至可達2億隻。
山東農業大學植物保護學院教授劉玉升告訴介面新聞,9月下旬到10月份,正是美國白蛾第三代幼蟲發生期,表現為集中暴食、下樹尋找越冬場所,因此極易被人們發現。
至於美國白蛾數量增加的原因,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給出的解釋是,由於高溫、高溼、陰天、降雨天氣多等氣候因素有利於美國白蛾生長繁殖,特別是今年入夏後降雨頻繁,噴藥後林木被雨水反覆沖刷,無法達到預期防治效果。
劉玉升表示,今年雨水多,其實雨水不利於美國白蛾生長,並非促使其增多的直接原因,更準確的解釋應該是,雨水更徹底地消除了美國白蛾的天敵,也導致早期防治時噴灑的化學農藥不能奏效。
此前有聲音指出,今年北方美國白蛾氾濫,也與長期氣候變化有關。對此,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生物防治工作組負責人王豁表示,氣候變化通常會與外來入侵物種暴發相關,但評估氣候變化對害蟲暴發的影響非常複雜,具體到今年美國白蛾增長是否與降雨增加、或者更大的全球氣候變化背景有關,目前還沒有定論和足夠的研究支援。
而在劉玉升看來,針對美國白蛾,最大限度地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就可以避免雨水沖刷導致藥劑流失無效,重點是早起防控、全程防控,而且要加大生態防控、生物防控技術的應用。劉玉升建議,要建立常態化機制,像對待本土有害生物一樣研究其發生規律、天敵等,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慢慢遏制災害發生。
據瞭解,目前全國各地均已陸續出臺針對美國白蛾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方案。以《北京市秋冬季主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方案》為例,該方案以無公害除治措施為主,包括推廣使用生物製劑噴霧、釋放周氏齧小蜂等天敵寄生蜂、剪除網幕、挖蛹、燈光誘殺等生物、物理、人工措施,以減少化學藥劑使用,從而保護生態環境。
但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是,長期以來,我國大量使用化學農藥來防治農作物病蟲害,並導致環境汙染、生態危機和健康危害等嚴重問題。王豁告訴介面新聞,目前關於美國白蛾天敵防治的研究還很少,廣泛應用的還只有周氏齧小蜂,亟需更多的生物防治手段。
我國是全球遭受外來入侵物種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生態環境部於今年5月釋出的《2020中國生態環境狀態公報》顯示,全國已發現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其中71種對自然生態系統已造成或具有潛在威脅,目前已被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
與此同時,近年來,外來入侵物種引發的生態問題正愈發受到重視。國務院早在2003年就協調過環保、林業、農業、海關等部門開展防治外來物種入侵方面的工作。2003年,農業部成立了“外來入侵生物預防與控制研究中心”,制定了《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不過,在立法方面,介面新聞梳理發現,目前我國尚沒有專門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法律法規,但涉及與外來物種入侵管理和監督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生物安全法等多部法律。
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條規定,國家加強對外來物種入侵的防範和應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和管理辦法。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外來入侵物種的調查、監測、預警、控制、評估、清除以及生態修復等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
此前在2019年9月,農業農村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743號“關於防範外來物種入侵立法”的建議答覆中透露,2016年以來,該部已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外來物種管理條例》,擬對外來物種引入風險評估、監測預警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