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莊木牘——東陽縣政府檔案、東陽縣官員家書
2004年11月,在東陽城遺址附近的天長紀莊漢墓中發掘出119件文物,其中銅器8件,鐵器7件,漆器47件,木器15件,木牘34枚。此墓的主人為東陽縣官員謝孟,字子翁。在豐富的隨葬品中,除上面提及的龜馱鳳鳥銅燈外,引起學界普遍關注的是34枚木牘,上面書有2500餘字,內容豐富,有戶口簿、算簿,系漢代東陽縣政府檔案,此外還有謝孟個人的書信、名謁、藥方、禮單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和學術研究價值。
紀莊一號木牘正面上方寫著“戶口簿”三個字,為現今發現的最早的漢代戶口簿。木櫝正面記載了東陽縣戶、口的總計數字和所屬6個鄉戶、口的分計數字:
《戶口簿》戶凡九千一百六十九少前,口四萬九百七十少前。東鄉戶千七百八十三,口七千七百九十五;都鄉戶二千三百九十八,口萬八百一十九;楊池鄉戶千四百五十一,口六千三百廿八;鞠鄉戶八百八十,口四千五;垣雍北鄉戶千三百七十五,口六千三百五十四;垣雍南鄉戶千二百八十二,口五千六百六十九。
一號木牘背面上方寫著“算簿”二字。漢代設行“上計制度”,即要求郡縣每年在八月份要上報戶口統計材料及應服徭役人數。《算簿》(又稱《集簿》)就是東陽縣一年所須徵發徭役的人數統計,繫上報朝廷的統計資料,《算簿》是我國首次發現的漢代縣級上計文書,記載了東陽縣八、九兩個月“算”和“復算”的總數以及八月6個鄉的分算數:
《算簿》 集八月事算二萬九,復算二千四十五。 都鄉八月事算五千四十五。東鄉八月事算三千六百八十九,垣雍北鄉八月事算三千二百八十五。垣雍南鄉八月事算三千二千九百卅一鞠鄉八月事算千八百九十,楊池鄉八月事算三千一百六十九,右八月。集九月事算萬九千九百八十八,復算二千六十五。
20世紀末,在東海縣尹灣漢墓中發現了《集簿》,系東海郡上計的底稿或副本,學術界對漢代郡級上計文書有了更多的瞭解,但從沒見過漢代縣級上計文書的實物資料,此次發現則填補了這一空白。木牘中記載了東陽縣各鄉名稱,提及東郡、廣陵、洛陽等地情況,以及東陽丞、長史等職官,為漢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文獻資料。
漢代書信文獻中多有記載,但實物仍然極少見。紀莊木櫝載有23封書信,儲存了漢代私人信件的格式,如木牘中記載的“馬足下”、“毋恙”、“出入平安”,“伏地再拜”等等,反映了漢代人寫信中的問候用語。學界已考釋公佈了紀莊木櫝中的8封書信,內容大都與問侯墓主疾病有關,也記載了東陽與東郡、廣陵、洛陽之間人員往來及所發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如十號木牘上刊載的《賁且與謝孟書》:
賁且伏地再拜請:孺子孟馬足下,賁且賴厚德到東郡,幸毋恙。賁且行守丞,上計以十二月壬戌到洛陽,以甲子發兵廣陵。長史卿俱囗,以賁且家室事羞辱左右。賁且諸家死有餘罪,毋可者,各自謹而已;家毋可鼓者,且完而已。賁且西,故自亟為所以請謝者,即事復大急,幸遺賁且記孺子孟歸亡桃(逃)事,願以遠,謹為故書,不能盡意,幸少留意志。歸至來留東陽,毋使歸大事,寒時倖進酒食。甚察諸賁且過孟故縣毋綬,急以吏亡劾,毋它事,伏地再拜。孺子孟馬足下 。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何有祖先生認為,“以甲子發兵廣陵”當是指在廣陵發兵,史書恰好記載了吳王劉濞以甲子日發兵於廣陵,引起七國之亂一事:“孝景前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於廣陵。”(《漢書.吳王劉濞傳》)。賁且所言之事與劉濞起兵廣陵事有密切關聯,所以才說“死有餘罪”,累及家室。賁且寫這封信的時間在謝孟死之前,因此,紀莊漢墓的墓葬年代應在景帝三年之後不久,即公元前159年稍後。
墓主謝孟身為東陽縣的重要官吏,生病後,不少人前往探望,並饋贈藥方及米、雞、野物等慰問品。如十一號木牘記載的藥方中提到了“桔梗一兩”、“烏喙三顆”、“甘草三尺”等,均是漢代常用藥方。這些對於我們研究漢代的醫藥史、飲食史以及漢代官僚人際交往關係特點等社會習俗都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