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新任職後即驕傲自滿、以權謀私,今非特例且古已有之。這裡,我們一起來看看一個清代官員的故事,他歷經坎坷才走上仕途,甫經兩月即遭彈劾。其上任後的所作所為,今天讀來仍然發人深思、引人警醒——
翻開清光緒年間編纂的《嘉定縣誌》,歷任知縣編列在冊,其中就有乾隆二年初上任的鄭兆業。與他人頗為不同的是,他的名字之後除了科考經歷,還多了“正月任,即劾去”幾個字。從下一任知縣王槃三月赴任的記載來看,鄭知縣在職時間不足百天。究竟為何履新後即遭彈劾?這還要從他考中舉人的康熙五十年說起。
那年九月迎來了順天鄉試放榜的日子。舉人名單一出,順天府豐潤縣鄭氏家族三人同時登榜的訊息,就在直隸科場引起不小轟動,中舉者是鄭愉、其子鄭兆業和其侄鄭兆鯤。
考中舉人便有了做官資格,這是當時所有讀書人的追求,但難度非比尋常。據久歷科場的清末進士商衍鎏統計,清代一年全國進士和舉人的數量只有一千多人。一家三人同科中舉可謂世間少有的奇聞。
據《豐潤縣誌》記載,鄭愉很快出任冀州學正,專心培養後學,直至退休。相比於父親中舉即任官,鄭兆業可沒那麼幸運,他的任官經歷只有乾隆二年出任嘉定縣知縣。從中舉到任官,中間足足隔了26年。
今天我們已經無從得知這26年間鄭兆業做了什麼,不過,當時的舉人或進一步考取進士,或投上簡歷等待官缺出仕任職。清代中期,官缺開始緊張,有的舉人甚至候選30餘年才能初任。鄭兆業也面臨官職越發不好謀求的現實。這26年,他大概處在考也考不上、候缺也候不來的狀態,難免讓人心焦。或許正是累年的煎熬以及漫長等待後的過度欣喜,促使鄭兆業在仕途第一站就做出了諸多讓自己聲名狼藉的舉動。
鄭兆業還未到任就有“熱情”的當地人前來拉關係、找門路。透過薛仁錫等人的介紹,鄭兆業收了王元金、李天培和李天璘三人做門生,還高高興興地拿了他們遞來的180兩銀子。
介紹行賄的薛仁錫可不是個善茬。此人是順天府大興縣人,早年曾在長洲縣任職,幹了一年多就被彈劾,後來又跑到寶山縣當知縣,在任期間貪汙受賄,按律擬判死刑,趕上大赦才保下一條命。
對於初來乍到的官場新人鄭兆業而言,薛仁錫既是順天府老鄉,又在蘇州、太倉一帶官場混跡多年,情感上可敘同鄉之誼,經驗上熟悉當地官場動態和風土人情,實在適合聘請入幕。鄭知縣卻犯了個致命的錯誤,他沒看透薛仁錫的德行就盲目輕信,日常政務處理往往對他言聽計從,全然不顧其過往惡行可能給自己帶來風險隱患。成為幕友的薛仁錫經常掀開轎內窗簾招搖過市,顯擺自己是知縣老爺身邊第一紅人,鄭知縣對此跋扈之態也毫無顧忌。
更讓嘉定人大跌眼鏡的是,鄭兆業手下竟有典吏膽敢打著知縣的招牌四處結交。原來,鄭知縣私下曾向典吏徐正借過錢。徐正雖未參加過科考,仍透過專門考試,即將從吏員轉為流外官,取得身份上的突破。知縣有求於己,使得他自以為與知縣關係非同一般,甚至在拜會他人時使用“治年家晚生”的名帖落款,意思是“我是與知縣老爺關係很近的官場晚輩”。這一做法不僅憑空捏造自己有科考功名,也逾越了官吏界限。如果鄭兆業謹遵禮法,他應該斷然阻止這種有損自身名節的做法,但不知是不是借錢理虧,他並沒有當回事,惹得全縣人議論紛紛,恥笑他如此不怕丟人。
收受賄賂、用人不當,都發生在鄭兆業到任後的短短兩個月內。官民的議論不久便傳到了上司耳中,江寧巡撫邵基很快上表彈劾鄭兆業,將其種種劣跡寫在了一份流傳至今的揭帖之中。當年三月,中舉後蹉跎26年的鄭兆業就被吏部革去了官職。他的“正月之喜”還沒品味夠,轉瞬就變成了“三月之殤”。
一縣之治始乎令,尤其是新履任的知縣,更應該謹言慎行,知人任事。如何當好州縣官,清人曾提出不少建議,如“事無大小,皆當致謹”“諮訪賢友,聘請入幕……勿輕信妄任,馴致誤事”等等,鄭兆業顯然沒有將這些告誡當回事,成為了剛任職就翹尾巴的反面典型。
每每閱此,深感痛惜。年輕時名貫鄉里、也曾對仕途大有宏願的鄭兆業,以此短短兩月的躁妄昏聵,在歷史上留下的只是一段“收拜門生而婪賄、任用匪徒而招搖”的不光彩記錄。
(本文刊載於《中國紀檢監察》雜誌2021年第18期,作者:叢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