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將選出300名鄉村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市教委日前釋出關於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獎勵的通知,決定建立北京市鄉村教師專項基金,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獎勵。每年從在鄉村學校任教滿30年的鄉村教師中獎勵100名人選,從在鄉村學校任教滿20年的鄉村教師中獎勵200名人選。
市教委表示,在評選條件上,候選人須是在鄉村學校從教滿30年和20年,同時目前仍在鄉村任教的專任教師,優先報送從教時間長,同時承擔班主任時間長的專任教師。同時,還需在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培養人才等方面成績突出,同時熱愛鄉村教育事業、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學生和家長也是鄉村教師能否獲獎的“評分人”,參評標準中明確,參評教師應深受學生喜愛,社會和家長的認可度高,在當地具有一定的引領示範作用。
北京市優秀鄉村教師獎勵名額分配表同時公佈,共涉及海淀區、門頭溝區、通州區等11個區,根據2021年統計資料,按照各區從教30年、20年鄉村教師人數比例分配名額,各區分配到的名額總數基本在10人至40人之間,其中房山區分配名額最多,從教30年、20年教師分配名額分別為18人和44人,共62人。
按照流程,鄉村學校組織報送,相關區教委對各鄉村學校報送人員進行綜合排序,按照所分配指標提出報送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市教委;市教委初步核查相關區報送人選後,經市教委主任辦公會審議確定最終獎勵人選。市教委表示,各相關區和各學校要加強對優秀鄉村教師獎勵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堅持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思想政治和師德表現、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報送人選的質量。對未嚴格按照報送條件和規定程式報送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後撤銷其報送資格;按照誰報送、誰負責原則,對報送工作中存在的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藉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北京市優秀鄉村教師獎勵名額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