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個公眾號裡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我的女兒今年上五年級,她一直很羨慕那些能歌善舞、外向活潑的孩子。她曾經也是有這個機會的,在她4歲的時候,我送她去過舞蹈班。可她受不了壓腿時的疼痛和學技巧日復一日的單調,央求我別再送她去跳舞了。我心疼自己的女兒,就同意了,從此她再也沒去過舞蹈班。現在,她後悔了,也曾開玩笑抱怨過我:‘媽媽,您當年如果再堅持一下,也許我會多才多藝,您當年如果再嚴厲一些,也許我會……’”
看完這個故事,我個人倒是覺得,最後悔的不是女兒,而是這位媽媽。
一個4歲的孩子面對困難選擇退縮,再正常不過。
如果這時候,媽媽能引導和鼓勵孩子,說不定就能堅持下來。
近些年,很多中國父母開始效仿國外的“放養教育”。
每天歲月靜好,處處“尊重”孩子。
可是,這樣做的結果是什麼呢?
孩子一無所長,家長後悔不已。
蔡康永先生說過一段話,我非常認同:
“5歲覺得游泳難,放棄游泳。18歲遇到一個你喜歡的人約你去游泳,你只好說‘我不會’。18歲覺得英文難,放棄英文。28歲出現一個很棒但要會英文的工作,你只好說‘我不會耶’。”
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穫。
不要等到孩子錯失某個機遇時,反過來質問你:
“為什麼當初沒有逼我一把!”
沒有一定的規則指引和良好習慣的制約,“放養”只是一種盲目的“放任”,最終無法養成優秀的孩子。
把放任不管當做靜待花開,是教育中最大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