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類社會兩性結合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人類社會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構成家庭的基礎,沒有婚姻也就沒有家庭的延續。因此,任何一種文化都很重視婚姻的締結,並且在圍繞確立婚姻關係而發生的一系列儀式、程式之中,自然而然地滲透和表現著一個民族或社會的人生觀、道德觀、審美觀和獨特的價值取向。在實施婚嫁儀式的過程中,男女雙方必然要花費一定的錢財,主要包括結婚時的聘禮、嫁妝和其他禮物交換形式,通稱為婚嫁消費。在婚姻過程中的聘禮、嫁妝是人們普遍認可和共同遵守的慣例,存在於許多民族之中,是一種較為常見的求親方式。
在哈薩克族的婚姻習俗中,這點顯得尤為重要,且婚嫁財禮以及婚禮消費中的奢靡程度也一般超越了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不同程度地加重了家庭經濟負擔,以致有些家庭因婚嫁消費而陷入貧困。透過新疆哈薩克族婚嫁消費的個案,淺析哈薩克族婚嫁消費特點並探討其背後的社會文化意義。
哈薩克婚嫁消費的歷史考察
從各種文獻資料來看,哈薩克族歷來就有婚嫁高額聘禮的傳統。西漢時期,哈薩克族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烏孫曾和西漢建立婚姻關係,《漢書·西域傳下》記載了當時的婚姻聘禮:“願以漢外孫元鬼靡為嗣,得令復尚漢公主,結婚重親,畔絕匈奴,願聘馬騾各千匹”[1]從皇室的婚姻記載中可以看出當時烏孫人十分盛行用牲畜作為婚嫁中的聘禮。
另外,很多文獻也有對哈薩克族婚嫁中聘禮的描述:《西北稀見方誌文獻》中記載:“自新疆來本省之哈薩……聘禮富有者備二歲馬駒五十匹至一百匹,貧者亦備四十匹,無馬駒者可以爾羊抵一駒……”“有多至六十至一百匹馬者.貴族與王公們的聘禮尤多,竟有五百匹馬或一百峰駱駝的”。在傳統婚禮中,娶親要繳納很多彩禮,較厚的彩禮為七十七匹馬,中等的為四十七匹馬,最少的也要送十七匹馬。《新疆考察記》也記載有:“哈薩克族婚嫁之禮,視聘資多寡,……女家時時往索銀、畜,交償逾半,其婿得朝夕入女家,但交償未滿其數,終身不得迎娶。”在哈薩克族歷史上,聘禮的數額甚至也被寫入法律條文裡,“《西西伯利亞吉爾吉斯人法規》第118條指出:‘普通彩禮由馬三十二匹,駱駝二峰,奴僕二人組成。此外,還要送吃奶禮、成婚禮等等’。”哈薩克族民間就有這樣一句俗語:“美麗的姑娘值80匹駿馬。”從文獻的描述可以看到,哈薩克族婚嫁中牲畜的數目是非常多的,婚嫁消費的財物也比較高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國家推行遊牧民族定居的政策,哈薩克族社會生產力有了極大的提高,社會經濟的發展飛速,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與此同時,哈薩克族在婚嫁中的消費也有著日益增加的趨勢。高額的婚禮消費不但對傳統時期的哈薩克族生活影響巨大,這種數額巨大的婚禮花費依舊對當代哈薩克族的婚姻、生活影響重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