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條約是否能談到什麼程度,關鍵看簽約的雙方的實力對比。
有句話說得好,在戰場上得不到的,你也別想從談判桌上得到,因為大家都不傻。
我們先看看尼布楚條約的內容:
一、以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河,即韃靼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必齊河為兩國之界。格爾必齊河發源處為外興安嶺,此嶺直達於海,亦為兩國之界:凡嶺南一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歸中國管轄;其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國管轄。惟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亦為兩國之界:河以南諸地盡屬中國,河以北諸地盡屬俄國。凡在額爾古納河南岸之墨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於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薩所建城障,應即盡行除毀。俄民之居此者,應悉帶其物用,盡數遷入俄境。
兩國獵戶人等,不論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邊界。若有一、二下賤之人,或因捕獵,或因盜竊,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繫,遣送各該國境內官吏,審知案情,當即依法處罰。若十數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獵,或殺人劫掠,並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既不以少數人民犯禁而備戰,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約訂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罷論。自兩國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後有逃亡者,各不收納,並應械繫遣還。
四、現在俄民之在中國或華民之在俄國者,悉聽如舊。
五、自和約已定之日起,凡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俱得過界來往,並許其貿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兩國永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爭執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爭端無自而起。
兩國欽使各將繕定約文簽押蓋章,並各存正副二本。
此約將以華、俄、拉丁諸文刊之於石,而置於兩國邊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至於是否平等,還要看清朝是否失去了它本來已經擁有的土地或者權益。
那麼從這個思路來分析。
尼布楚地區算不算當時清朝的領土呢?
你要說這個地區是蒙古人遊牧的地區好像還說得過去,但就在康熙二十八年,也就是1689年,《尼布楚條約》正式簽訂的時候,蒙古還沒有歸順大清,還不能說是清朝的領土,只有後來蒙古喀爾喀蒙古人歸順清朝,緊接著清朝軍隊滅亡了準格爾蒙古並將他們都併入大清的統治範圍之後,蒙古的就是大清的,也就是中國的領土後,尼布楚作為蒙古布里亞特和溫科特等族居民的遊牧之地,這個時候說沙俄侵佔尼布楚是侵佔了蒙古人的也就是清朝的領土,那才說的過去。
不過在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更合理的解釋是清朝和沙俄分別瓜分了大蒙古地區,這個地區以尼布楚為界,一部分歸了沙俄,一部分歸了清朝。
當時來看,外興安嶺以外,只能算是個無主之地,沙俄憑藉著更加強大的武力給強行佔了,清朝當時還有一個大敵準格爾蒙古虎視眈眈,加上那裡人跡罕至,康熙實在沒有理由再去挑起和沙俄的戰火,也就沒什麼心理負擔的簽訂了此條約。
而沙俄當時的戰略重心在歐洲,當時正在進行一場更重要的戰爭,那就是俄土戰爭,他也沒有心思在這裡耗下去。
而從當時兩國的統治者對於此次簽約的態度來看,也能看出這個簽約條件大家應該都還比較滿意。
作為當時清朝的談判大臣索額圖,由於後來國內黨爭被康熙皇帝捉拿下獄,他的很多功績基本都被否定,但唯一這個和沙俄的尼布楚條約,收到了康熙的肯定,這說明就康熙來說,他是比較滿意的。
而當時沙俄的簽約總管是戈洛文,他簽約回國之後也受到了沙皇的大力獎賞,回到莫斯科後,立即被封為大貴族。
結語
總的來看,《尼布楚條約》是在雙方實力對比旗鼓相當的情況下,對雙方都還不錯的一個條約,不但為兩國都解決了後顧之憂,還互開了商貿,並維持了將近180年的和平,如果沒有後來的鴉片戰爭,那麼中國將擁有現在我們夢寐以求的東北出海口,還有外東北的廣大地區,多好的事,只可惜後來清朝衰敗的太狠,不但沒保住尼布楚的成果,連黑龍江都成了界河,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