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10月13日電 據泰國頭條新聞編譯報道,泰媒報道,日前,普吉府府尹納隆簽署普吉府第6245/2564號命令,頒佈進入普吉旅行的最新措施,該措施將於當地時間10月16日起生效。
措施中表示,符合條件的民眾可進入普吉府旅行,具體條件為:1. 已完成兩劑新冠疫苗接種;2. 完成首劑強生疫苗接種已滿14天;3. 18歲以下未成年人完成首劑輝瑞疫苗接種已滿14天;4. 新冠患者治癒週期不超過90天;5. 出示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此外,進入普吉府的民眾還需下載“醫生準備”軟體,並在進入普吉島前登陸相關網站註冊,提前告知行程。
據瞭解,目前,普吉府每日仍有100多例新增新冠確診病例,大多數為無症狀患者或輕微症狀患者。泰國政府也在加強推進第三針加強疫苗接種以及對12至18歲未成年人的輝瑞疫苗接種,並提醒民眾繼續嚴格遵守相關防疫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感染群發,促進普吉府的經濟復興發展。(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