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噬幹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1、 噬幹胏:啃食帶骨頭的乾肉,這裡比喻懲處強橫頑固的罪犯。胏:帶骨頭的肉。
2、 得金矢:這裡指罪犯心服口服,事先放到法庭的金矢歸公。金矢:這裡指鈞金束矢。商周時期,獄訟雙方需要把銅三十斤,箭一束先行放置法庭,然後才能到法庭申辯,勝者還其金矢,敗者則沒收歸公。
3、 利艱貞,吉:雖然最強橫的罪犯認罪伏法了,作為執法者仍然要艱難其心,無所輕慢;正固其守,無所偏私,務求刑所當刑,這樣才能吉。
象辭曰:“利艱貞吉”,未光也。艱難其心,正固其守,固然可以得吉。但是為君之道,應該使天下太平,沒有違法犯罪之人。如今雖然善於執法,還必須靠刑獄來維護安定,是治其末,未正其本,塞其流,未拔其源,為君之道仍未光大。
爻辭說“利艱貞”,象辭說“未光也”,兩位聖人無非是提醒執政者:刑獄關乎民命,務必要慎之又慎。正如《論語》所說“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執法者即使非常善於審理案件,也應該對犯罪之人心懷哀憐,而不要自鳴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