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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釋出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通知同時明確,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群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使用者)、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