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一個科有一位比我晚一年參軍的女兵,她是軍幹家庭,據說父親是某空軍部隊的政委。有一天,她挺神秘的給我看了一樣東西:一塊手錶。她說,送給我戴。那是一塊挺好看的女士小表。至今,我都不知道為什麼要送給我戴。
我至今清楚地記得,她把我拉到宿舍的背後,悄悄拿出那塊表給我看,並說:你戴吧。在當時,我的認知是:一個戰士,沒有提幹,是不能有手錶的。因此我看著那塊手錶,拒絕了她的好意。當時,如果極端一點,我還會將此事告訴我們的領導,因為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我已經忘記了出於什麼考慮我沒有說給任何人聽,事情就這樣過去了。這位戰友,大概5年以後復員了(原因是沒有提幹就談戀愛,以後會講到),自此再無她任何訊息。
我自知並不是一個自律性很強的人,但是卻是一個為了進步挺聽話的人,也是一個為了進步能夠“犧牲”其它的人。今天,我非常想還原當時的場景,我會對她說:謝謝你!如果她能夠看到這篇小文,我真誠地希望她聯絡我,我們一起還原當時的場景。儘管,事情已經過去了將近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