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的考生軍隊文職考試流程已經走完了,但是對軍隊文職人員一些制度不太瞭解。有的考生報考的是偏遠地區,因此每年都有考生遠離自己的家鄉去部隊。想回家探親怎麼辦?今天紅師教育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軍隊文職人員休假探親的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那麼有關規定具體是哪些標準呢?
文職人員帶薪年休假標準
國務院令 第514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因工作需要導致未休年假或未休滿年假,應按照規定發放未休年假經濟補償:未休年假經濟補償=全年工資收入(全年基本工資+全年基本津貼補貼+獎金工資)÷261×未休假天數×200% 因個人原因不休假或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年假天數,不予補償。
➥文職人員可以利用休假探親時間出境旅遊,每年不超過兩次。
文職人員探親假標準
國務院國發〔1981〕36號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紅師老師整理為:
招錄聘用文職人員從批准招錄聘用的第二年起發放探親路費。
文職人員探親路費計算
國務院國發〔1981 〕36號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相信軍隊文職考生看了以上這些內容對軍隊文職人員探親休假有了一定的瞭解。雖然我們遠離了自己的家鄉,但在是在部隊工作也為我們增添了榮譽感,而且部隊每年給我們探親休假的時間還是很長的。所以入職之後我們要好好珍惜自己這份工作,努力為國家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