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這個東西大家都見過當本國國民去到其他國家的時候都會用上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如今,在這個全球化,資訊化的世界,不管大國小國,基本上都有健全的護照制度。實際上護照這個東西,早在兩千年前的戰國時代,就已經有了最原始的“護照”。當時因為諸侯割據,不少國家之間因為有摩擦,所以對於往來的人員會非常嚴格把控。不過那個時候的“護照”是憑藉竹簡,金玉或紙張做成的“契”、“照碟依靠這些來出入關。
而在我國,第一張具有現代意義的“護照”,則要追溯到清朝,那時候的“護照”‘長什麼樣子呢?一起來看看吧。
1689年那會兒,清王朝正在和俄羅斯打仗,既然有戰爭,就肯定有外交使團,為了這些外交使團往來於兩地,清政府和俄羅斯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上明確規定:兩國人民如果持有準許往來的“路票”,批准其在兩國境內往來貿易。
確實這也是護照的一種,憑藉他就可以出入兩國之間,這種方式雖然簡單,但是並不方便管理,到了近代,因為外國與清政府的往來越來越多,越來越難管理,這種集體護照也就慢慢消失。直到1840年鴉片戰爭後,清朝政府開始學習西方,發放形式不同的護照,而新加坡作為華人聚集區,成為了我國第一個在海外設定領事的地方。
那麼護照上刻著的什麼字呢?在當時因為科技受到時代的束縛,照相技術還沒有那麼發達,所以不像現在,每本護照都有照片,因此當時的“護照”上會有文字明確描述這個人的長相。比如在1905年,一名叫做江驥男子前往美國的護照內容,上面就詳細介紹了他的家世背景,社會職業、財產狀況和本人相貌,特意寫到持有人“右眼角有一顆黑痣”。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當時清政府國力衰弱,但是護照後排的24字卻硬氣十足,上面寫道“持照到境時,立即查驗放行照約妥為保護,勿得留難阻滯。”頗有大國風範,至於有沒有效果,那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