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東側的太廟是供奉皇帝列祖列宗的地方。清世祖努爾哈赤的牌位在這裡被供奉了二百多年。
以十三副遺甲起家的清王朝創始人努爾哈赤在1618(天命三年)宣佈起兵反明的時候,為了籠絡人心、費盡心思的編造了著名的“七大恨”作為誓詞。後來大概努爾哈赤自己也覺得這些說辭站不住腳,他在宣誓之後在赫圖阿拉親手把原稿燒掉了。
後世許多史學家對這七大恨的評價是:強詞奪理,無恥之尤!
現在看看這七大恨究竟都是什麼。
“我之祖、父未曾損害明的一草一木,明卻無端起釁將我的祖、 父殺害,恨一也;
“明雖挑起事端,但我仍想與明修好,劃界立碑,共立誓詞,互不侵擾,但明軍踐踏盟約越我邊界,出兵互助葉赫部,恨二也;
“清河兩岸明人,年年入我境內劫奪,我遵照兩國盟約,捕殺越界漢人,明朝卻誣我擅殺,扣我使臣綱古裡等11人為人質,逼我殺10人換取,恨三也;
“葉赫之女本來已經許配於我,但因得到明朝支援,葉赫又將已聘之女改嫁給蒙古部,恨四也;
“柴河、三岔、撫(音府)安等三地,歷代屬我部所統,明卻不讓三地民眾取田收割,發兵驅逐,恨五也”
“我奉天意征討葉赫,明卻偏聽葉赫之言,遣使對我謾罵欺辱,恨六也”
“明朝逼我把所俘哈達之人退還,結果被葉赫所掠取,恨七也”
“明朝欺人太甚,情理難容。因這七大恨之故,誓師伐明”
七恨之二、之三最為荒唐。努爾哈赤在1616年才建立後金,並且一直都不被明朝承認,明朝政府怎麼可能跟一個藩屬在自己的疆域內簽訂劃界協議?
七恨之四提到的葉赫之女改嫁的事情,更與明朝無關。雖然葉赫之女曾經與努爾哈赤有過婚約,但在爭戰中葉赫之女的父親葉赫布寨貝勒被努爾哈赤的部下殺死。葉赫之女與努爾哈赤有殺父之仇。何況後來努爾哈赤又將葉赫布寨貝勒,也就是他“岳父”的屍體用刀斬成兩半,葉赫部怎麼可能再將女子嫁給努爾哈赤呢?
七恨之六中所謂明朝偏聽葉赫部,也只是明朝政府制止了努爾哈赤對葉赫部時的進攻而已。
七大恨之中唯一靠譜的就是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被殺的事情。當年努爾哈赤的外公挑起叛亂,明軍誤殺了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明朝發現誤殺之後,不僅讓努爾哈赤繼承了祖職,還賠禮道歉,給與努爾哈赤很多補償。努爾哈赤曾在女真族面前多次炫耀過明朝對他的補償。此後十一年裡,努爾哈赤就是憑藉著明朝授予的官職和補償一步步發展起來的。
編造“七大恨”的目的就是為了拉仇恨,其中的對錯努爾哈赤並不在意。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女真族不斷髮展壯大,1636年後金改稱大清,八年後清軍入主中原,當年誓詞的對錯,就更沒有人過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