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弄清楚賈家到底是因何而敗落的?
對於賈府被抄家緣由,《紅樓夢》後四十回高鶚續寫交代:交通外官,違禁取利,強搶民女不從逼死,包攬詞訟,聚眾賭博。
按照《大清律令·戶律》卷十:“凡豪強勢力之人,強奪良家妻女,奸佔為妻妾者絞。”賭博則被罷官,帶枷三月以及笞一百。私放債務,取利也有限制,如果每月超出三分,就要笞四十。
而關於包攬詞訟,則屬於勾結屬官,據《大清律令·吏律》卷四十:“若擅勾屬官、拘喚吏典聴事及差佔司獄,各州縣首領官因而妨廢公務者,上司官吏笞四十。”
搶佔民女之罪,都由鳳姐指使,以致使把柄落於他手,尤二姐自殺是妻妾的爭鬥而非逼死,這個罪名不成立。
賈赦內外交通之事,其實前八十回並沒有明確寫出的。賈赦雖然貪財好色,內外交通之事的罪名很牽強,賈赦也辯解說只是因為姻親關係所致。賈赦因古扇勾結屬官,賈珍賭博之事,賈璉放高利貸,這些都是屬實的。但是,總的來說按照清朝的法律還不至於抄家。
至於賈政,小說第七十五回“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作什麼機密事”。甄家犯了罪,抄沒傢俬,卻把東西送到王夫人上房。也就是說,賈政代為收藏違禁之物,這是他所犯的罪行--正直的老實人,有時也會卻不開情面,做出糊塗事。
如此說來,高鶚續補的“抄家”一節,很可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是,因為罪名較牽強,加上兩位王爺維護,查明之後並沒有滿門抄家。
更多故事請看原著
¥28
購買
甚至,抄家之後,還連忙加上一筆:“主上因御史參奏賈赦交通外官,恃強凌弱。據該御史指出平安州互相往來,賈赦包攬詞訟。嚴鞫賈赦,據供平安州原系姻親來往,並未干涉官事。該御史亦不能指實。惟有倚勢強索石呆子古扇一款是實的,然系玩物,究非強索良民之物可比。雖石呆子自盡,亦系瘋傻所致,與逼勒致死者有間。今從寬將賈赦發往臺站效力贖罪。所參賈珍強佔良民妻女為妾不從逼死一款,提取都察院原案,看得尤二姐實系張華指腹為婚未娶之妻,因伊貧苦自願退婚,尤二姐之母願結賈珍之弟為妾,並非強佔。再尤三姐自刎掩埋並未報官一款,查尤三姐原系賈珍妻妹,本意為伊擇配,因被逼索定禮,眾人揚言穢亂,以致羞忿自盡,並非賈珍逼勒致死。但身繫世襲職員,罔知法紀,私埋人命,本應重治,念伊究屬功臣後裔,不忍加罪,亦從寬革去世職,派往海疆效力贖罪,賈蓉年幼無干省釋。賈政實系在外任多年,居官尚屬勤慎,免治伊治家不正之罪。”
無論如何,在政治上,賈府最大的靠山還是貴妃--賈元春。元春身在後宮,行事謹慎,省親時和父親見一面,叮囑的是“只以國事為重,暇時保養”,她顯然不是武則天、呂后、慈禧之類弄權之人。
若賈府犯錯甚至犯罪,別人看在賈元春的面子上,看在寧榮二祖留下來的這個情分上,或許不與賈府計較,不去告發他。因此,這幾年來,賈府既犯罪又維持著表面繁榮。
但是,皇帝並不是十分寵愛賈元春,根本不會賈元春的面子,饒她孃家。於是抄家、下獄,賈府“子孫流散”,注意,並不是滅了九族,而是失去幾個核心人物,失去凝聚力,人員分散了。
於是,有讀者就會想:若賈家出了一個在皇帝身邊或者是朝內十分出色的大臣,如狀元之類的,皇帝或許會看他的面子饒了賈家:“你家人怎麼如此放蕩不謹?回去好好管教!罰你一年俸祿,以示懲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總的來說,在抄家之前,若賈府出個狀元,既能免於抄家,還有可能再續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