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佈告(第一號)載明,選舉何叔衡為工農檢察人民委員。
十二
自查辦謝步升案,何叔衡沒有按照蘇區中央局“左傾”領導意見辦事。緊接著查處陳景魁案,他再一次得罪蘇區中央局“左傾”領導。
1932年5月,瑞金縣黃柏區幹部群眾聯名舉報組織部長陳景魁,說他在黃柏濫用職權,向群眾攤派索要錢財,利用地痞流氓欺壓群眾,還調戲強姦婦女。接到舉報後,何叔衡派劉達等人趕赴黃柏進行調查。在黃柏圩路口,他們遇到一位趕集的老大娘,會講當地話的劉鐵軍想從她口中瞭解點情況,但老大娘什麼也不說,把他們領到了圩邊的一戶人家。
這是一間地坯房,牆壁四周都是破洞,屋子的前段壘著鍋灶,後段有一張木凳床和一個用稻草鋪成樹枝隔著的地鋪,地鋪上躺著一位老年婦女。聽到叫喚,婦女爬起,老大娘輕聲告訴她看樣子這幾個人是上邊來的幹部,還問陳景魁的事……這位婦女一聽,趕緊起來將房門關好,轉向跪倒在何叔衡等人面前,嗚嗚痛哭。
這位婦女叫李秀梅。李秀梅一家五口人,她丈夫五年前已病逝, 身邊有兒子、兒媳和兩個孫女。年初,陳景魁駐進黃柏,沒過幾天,就帶來一幫子人,要李秀梅家出三個工去修築一個月的水壩。說話間,她的兒媳廖氏正好從外頭回來,陳見廖氏還有幾分姿色,便當面改口說看來你們家還有些困難,派兩個工吧,廖氏留在家裡看孩子。李秀梅為此千恩萬謝。可沒料到,當李秀梅和她兒子去修築水壩後,陳景魁便來到她家調戲廖氏,廖氏不從,陳又是引誘又是威脅,後來用酒將廖氏灌醉施行強姦。廖氏的丈夫得知此事,忍不住告到區裡,誰知第二天一早便衝進來一夥打手,將廖氏的丈夫打成了血人。臨走這夥人還威嚇說“誰敢告陳部長,就叫他的鍋灶轉向”。廖氏丈夫的手臂和腿骨都被打斷,為防不測,李秀梅請人將兒子抬到一個遠房親戚家裡醫治。聽了李秀梅的敘述,他們又請示何叔衡同意到大柏地陳景魁的家鄉進行調查。幾天下來,陳的犯罪事實得到證實:
陳景魁,30多歲,瑞金縣大柏地山河村人,早年曾投身當地農民運動,組織農民進行打土豪分田地鬥爭,因為有一些文化知識能說會道,矇騙了部分群眾,總得到領導器重。他的祖父原是一個作惡多端的地主惡霸,到陳的父輩,家庭開始衰敗,但仍以租剝、放貸為主。黃柏區有幾戶佃農曾在陳家打過長工,陳景魁為了隱瞞過去他有罪惡歷史,便對黃柏這幾戶知內情的佃農進行威嚇,並尋機殺人滅口。陳景魁這次在黃柏幾個月,不僅姦汙了廖氏,還誘姦、強姦了另三名婦女,並與黃柏好一位叫“蘭妹子”的寡婦經常廝混。陳景魁拉攏、交結了一夥賭徒、打手,夜晚同這些人打牌、酗酒到深夜,白天帶著這夥人強向群眾攤派徵收各種款物,對有私仇的人施行打擊報復,手段極其惡劣。
案情調查清楚,何叔衡即以臨時最高法庭主席身份簽發了對陳景魁的逮捕令。這時,陳景魁的“哥兒們”跑上跑下活動,還將一封裝有子彈頭的信塞進了工農檢查部的門縫裡。見此情形,有人勸何叔衡說陳景魁有一幫黑勢力,都是亡命之徒,千萬要小心。還有人找到何叔衡,說中央領導人某某講了話,陳景魁不可殺。何叔衡不為所動,組織將陳景魁公審後執行槍決。那幫跟隨陳景魁的打手、惡棍,同時也受到蘇維埃法庭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