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按底火觸發的位置不同分為邊緣發火,中心發火和針式底火。而採用中心發火的槍彈更為常見,其彈殼底部中心有一個火帽,所以稱為中心發火。擊發時擊針撞擊火帽點燃火帽裡敏感的發火藥(過去常見的是雷酸汞,但是含汞擊發藥容易鏽蝕武器,所以現在的無鏽蝕底火用四氮烯,斯蒂芬酸鉛,硫化銻,次氯酸鉀等成分代替雷酸汞),發火藥燃燒產生的火焰透過傳火孔點燃彈殼內的發射藥,產生高溫高壓燃氣將彈頭推出槍管飛向目標。
中心發火
中心發火槍彈的底火根據結構可以分類為兩種,伯丹式底火(berdan)和博克塞式底火(boxer)。
伯丹底火(右側)不自帶火臺,彈殼底火室中間加工出一凸起作為火臺,凸起兩側有傳火孔。子彈擊發時,擊針作為“錘子”,配合底火室內的火臺作為“砧板”擠壓底火點燃發火藥,產生的火焰透過兩個傳火孔點燃彈殼內的發射藥。這種底火結構簡單,由底火殼、擊發藥和蓋箔片組成。底火殼一般用銅或者鋼衝壓而成,有一定的延展性,裝上擊發藥,蓋上蓋箔片後嵌入彈殼底部的底火室內,為了防潮和防腐蝕,底火殼內部、蓋箔片上和底火與底火室配合縫隙內一般還要塗一層蟲膠漆。這種底火本身不自帶火臺,所以要在彈殼的底火室中央加工出一個突起,或者嵌上一顆鋼珠擊發時配合擊針將底火擠燃。因為底火室中央有突起的火臺,所以底火室通向彈殼內部的傳火孔只能設定在火臺兩側,一般是對稱的兩個。伯丹式底火的缺點是需要專門在彈殼底火室內加工出火臺,彈殼生產工藝複雜,另外底火在使用過後不易拆下,彈殼不能復裝重複使用。
博克塞底火(左側)的發火原理是一樣的,只不過底火內部自帶火臺,不需要在彈殼底火室內另外加工出凸起,相應地傳火孔也變成中心一大孔。這種底火內有一個自帶的火臺,一般用金屬薄片衝壓而成,外形成向內凹陷的三爪形。發火藥先壓入底火室,再裝上火臺,然後蓋上蓋箔片塗上密封漆。有了內建的火臺,彈殼底部的底火室就不必另行加工出火臺,傳火孔位置也在底火室正中央,結構相對簡單些。博克塞式底火的另一個好處是使用過的彈殼可以比較方便地卸下底火,重新壓上新底火復裝。
邊緣發火
邊緣發火它的彈殼底緣向外突出,厚度很薄,突出的底緣內填充擊發藥。擊發時擊針打擊這個突出的邊緣,擠壓裡面的擊發藥發火,點燃彈殼裡的發射藥射出彈頭。
右側彈殼底部的底火上有擊針留下的撞擊凹痕。左側彈殼擊針撞擊痕跡在彈殼底部邊緣。
緣發火槍彈有它的侷限性,它是依靠擊針撞擊彈殼底部邊緣發火的,彈殼底部厚度不能太厚,也就承受不了較高的膛壓,所以邊緣發火槍彈限制在小威力彈藥上,不適用於今天的各種軍用槍彈。但也有例外,1959年溫徹斯特公司研發了一種0.22英寸溫徹斯特馬格南邊緣發火彈(.22WMR),彈殼很長,有24毫米,裝藥量也比0.22LR彈更多,發射40格令(2.6克)重的彈頭初速有610米/秒;還有一種5毫米雷明頓邊緣發火馬格南彈(5mmRRM),它做了一個收口,把口徑從0.22英寸縮小到5毫米,發射30格令(1.9克)彈頭初速達到730米/秒。
針式發火
針式發火是在彈殼底部中央,另外有一根預留的細小浮動撞針從外連結,斜插入彈殼扺在底火上,槍支的擊槌就必須打在這根小小的撞針上來擊發子彈。
針式底火最後還是被邊緣底火以及中心底火所取代,原因就在於採用其他兩種底火的子彈裝填槍支速度絕對比針式底火子彈快上好幾倍,裝填針式底火子彈必須對準槍膛藥室後方的導槽,而不像其他兩種底火的子彈只要直接塞進藥室或者彈倉/匣,反過來說針式底火子彈是不能用在彈倉/彈匣中;如果射手因為不論是裝填、搬運、攜帶針式底火子彈時,只要牴觸到彈殼上小小的撞針,就會發生走火而造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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