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蔚
我喜歡小酌,所以我的客戶端裡不停地被各種廚藝霸屏。我喜歡申花,喜歡滬劇,喜歡評彈,所以我看手機時會不斷跳出相關新聞。這就是所謂的“演算法推薦”,你喜歡什麼它就不停地推送什麼。話說回來,有時還真的挺煩的,尤其是那些頂著個相似主題詞的亂七八糟資訊,猶如蒼蠅在亂飛。
大資料時代的流量分配有個最簡單粗暴的做法,這就是演算法推薦,即按某個特定使用者的習慣熱搜來推薦資訊,手法就是掌握了你喜歡的人、物、事後,自動找出和它們相似的資訊來向你推薦。當用戶接收到個性化的推薦資訊後,平臺供應商會根據使用者點選次數、停留時長以及轉發、評論等閱後狀態,勾勒出使用者媒介消費行為的圖譜,從而對使用者進行更為系統、全面的引數分析。這樣不僅能掌握使用者對特定問題的觀點或看法,還能研判出使用者的知識結構、經濟狀況、生活方式等深層次資訊。
問題恰恰由此衍生。
試想,“我的喜好”實屬個人隱私範疇,“我搜我想要的”“我看我感興趣的”,如果都讓平臺替我做主,這不等於將個人的情趣、個性、嗜好公之於眾嗎?這又算不算是另一種網路侵權呢?
欣喜的是,國家網信辦近日出臺《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要求“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此項管理規定,今後無論哪種演算法推薦都必須恪守道德與法律的底線,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而且,演算法推薦不得設定誘導使用者沉迷或者高額消費等違背公序良俗的演算法模型。
演算法推薦是平臺資訊供給的產物,也是平臺抓取流量的重要手法。“演算法”首先必須“依法”,這個原則必須堅定不移,必須促進演算法應用向上向善。
來源: 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