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來是一個不用爭論的問題。國家有政策,農民有選擇,一目瞭然。
國家確定在第2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這個政策受到廣大農民衷心擁護,使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
然而,總有幾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三農專家”卻像吞了蒼蠅一樣不吐不快,經常聲嘶力竭散佈種種負面情緒。他們把“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等桂冠戴在“人民公社頭”上,把“資本主義”、“個人主義”的帽子強加給“包產到戶”。一些被煽情的所謂“群眾”,時不時還高喊“人民公社萬歲”!
可我就想弱弱問一句:人民公社那麼好,為什麼連老百姓吃飯這一基本民生問題都解決不好?又為什麼在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效仿小崗村實行包產到戶以後,國人不但從飢餓半飢餓狀態大步跨越到小康水平,而且飯桌的內容越來越豐富了。現在,我們可以自豪的說:中國人至少不捱餓了!
這番話,有人聽了很反感。他們說:那是因為有了好種子和化肥,那是沾了人民公社興修水利的光。可是,人民公社時期社員寧肯餓肚子,也把好種子留給下一年種;化肥在五六十年代就已普遍使用;而人民公社自己修的水利豈不是更應該沾大光?
於是,他們又說現在吃飽飯主要是靠袁隆平的雜交水稻。但中國廣大非水稻地區和並未完全推廣雜交水稻的地區,也大幅增產又是為什麼?這難道不是時代與政策在起決定作用?
“三農專家”同志們:別再絞盡腦汁找各種藉口來否定黨的農村政策了。實踐已經證明:土地承包生產責任制是中國農民的偉大創舉!實踐也同時證明:人民公社體制不適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農業生產。
有人常常炫耀的南街、華西幾個所謂“共同富裕”的“典型”,也絕不是農業生產中集體化運作的成功,而是發展鄉鎮工商業的成功。這些懸掛“人民公社”旗號的集體組織,在改革開放的洗禮中早已脫胎換骨重生而出,是從市場經濟大潮中爬出來的新生兒。沒有這個大前提,如果還是原來“人民公社”那一套,他們敢僱傭勞動力嗎?敢生產商品進行市場化交易嗎?敢在他們管理範圍之內實行兩種國民待遇嗎?這一套恐怕早被當成“資本主義”、“修正主義”給滅掉了!
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現代化,機械化是其重要內容。機械化並不需要“人多力量大”,而是人少效率高。高效率的農業生產與集體化沒有必然聯絡。咱們東鄰可以說是集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你問問他們解決好吃飯問題了沒有?相反,歐美國家主要靠個體,現代化農業生產則是另一番景象。
必須分清:不同的組織模式適應不同的產業。中國人多地少、地理條件複雜、土地分散程度差別很大,究竟採取什麼組織形式要由農民自願決定。由小崗村帶頭實行的承包責任制,已被實踐證明是一條光明大道,至少在本世中葉之前是這樣。而工業、企業生產則更適合精細分工合作的集體化運作。無論南街、華西還是小崗,只要搞工業企業就必須走這條路子。有人心裡酸楚,譏諷小崗“好馬又吃回頭草了”,這腦子真的是短路了!(21-10-12日,圖片選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