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都不可能戰勝父母,我的父母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這樣的錯誤觀念會讓你無助、害怕、煩惱和不知所措。你努力想要克服這些消極的感受,於是就會自覺地在和父母的分歧中退讓、屈服,順從他們的要求;也可能為了逃避這些感覺,你會在毒品和酒精裡尋求安慰。所有這一切都始於錯誤的觀念。
在這些錯誤觀念中,有一些將父母的感受都看作你的責任。有毒的父母有了煩惱,就只會責怪別人,而這個別人往往是他們的孩子。如果你一直以來受到的教育是,你要對父母的感受負責,那麼你也許就相信你具有讓父母——或者其他任何人——高興或悲傷的能力。
許多人類行為學家都認為一個人無法“使”別人產生什麼感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選擇的感受負責任,我卻不這樣認為。我覺得我們的確在情感上影響著那些與我們緊密相連的人,但對別人的感受產生影響和全權負責是不能等同的。比如說,當你受到傷害時,你需要找到安慰自己的方式,這是你的責任,所以,當你的父母受到傷害時,他們也有責任找到自我安慰的方式。
如果你對母親沒有任何殘忍、虐待的行為,只是與她不認可的人結婚,或者去外地工作,可是她卻因此而傷心難過,那麼她有義務去自己平復情緒,重拾快樂。你可以說一些類似“我很遺憾你不開心”的話,這很恰當,但是你沒有義務單單為照顧母親的心情而改變自己的人生計劃。
當你為了母親的心情而忽視自己的需求時,你並沒有為你自己,甚至你的母親帶來任何好處。你稍後不可避免地會憤怒,會理怨她,這些情緒最終會影響你和母親的關係。當你積極努力地解決問題,卻仍不能使你的母親滿足高興時,你會更加自責和不知所措。
當你把父母的感受當作你大部分人生決定的基礎時,你正在放棄自己的自由選擇權。如果在你心中,父母的感受永遠佔首位,那麼你的人生也將由他們駕馭。
想想還有哪些觀念阻礙你像理智的成年人一樣處理與父母的關係,把它們都新增到問卷裡。稍後我會讓你做一個簡單的練習,而這份問卷是練習的一部分。
(蘇珊·福沃德《原生家庭》讀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