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開始實施的新州公寓管理法,對喜愛寵物人士有著歷史意義,新規定不再一刀切的禁止公寓內飼養寵物,而是結合公寓生活新時代的情況,允許家庭攜帶寵物入住公寓。
據統計,新規定實施以前,澳洲61%的家庭正養著一隻寵物,91%的家庭在生命中的某個階段曾經養過寵物。疫情期間,寵物的陪伴愈發重要。之前的規定已經被認為不合理,且不再有效。
可是新規定不會結束公寓內出現的寵物糾紛,規劃廳長Anderson希望業主委員會在寵物對其他居民產生不合理影響的情況下(包括威脅行為、持續噪音、公共區域損壞、異味),以更“公平”的方式處理。
兩種申請在公寓內養寵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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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住戶在寵物第一次進入公寓後14天內提供書面通知。
B:由業主委員會出具書面許可,業主委員會不許無理由拒絕。如果拒絕,需提供書面拒絕理由。
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獲取寵物相關資訊,例如:
飼養寵物的細節(名字,種類,年齡,照片等)
動物疫苗記錄及晶片號碼(適用於需要接種疫苗及配備晶片的寵物)
當寵物開始在公寓內生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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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可以制定合理的寵物管理方案,住戶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1. 寵物的行動軌跡要在住戶自己的室內。
2. 當在公共區域時,住戶要看管好寵物。
3. 當寵物對公共區域造成需要清潔問題時,採取必要措施。
從物業內移出寵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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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或其他住戶,在寵物造成不合理影響下,有若干選項可以先行提出交涉,在完全將寵物移出物業之前,這些交涉都是必要的。
1. 按照物業管理法來解決
當寵物造成不合理影響後,最好的方式,是先與寵物的主人交流,討論問題出在哪裡。
住戶之間可以按照物業管理法裡的條例來解決彼此之間的糾紛。
如果寵物的行為確實造成其主人違反了相關規定,那麼業主委員會可以向該主人出具違規通知書。
2. 尋求妨擾令(Nuisance Order)
業主委員會或者其他住戶,可以向地方法庭申請,針對造成騷擾的貓和狗申請妨擾令,
如果寵物的主人已被出具妨擾令,則必須遵守妨擾令規定,如果無法恰當地約束自己的寵物,會被處以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地區法庭會需要相關證據或者多起寵物行為來進行評估,具體細則可以在地方法庭的網站上獲取。
3. 動物禁令
如果業主委員會或住戶想要從物業驅逐動物,他們需要先前往新州公平交易廳(Fair Trading)進行調解。如仍未解決,可升級至新州民事和行政仲裁庭(NCAT)。
當動物對公寓內其他住戶造成的打擾,傷害或者不合理的影響違反了物業管理法時,是會被從相關物業移出的。
寵物不合理影響的行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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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出的噪音持續不斷,不合理地干擾了另一個居民的安寧、舒適或便利
- 不停地跑或追逐另一個居民或動物
- 攻擊或威脅其他居民或動物
- 反覆對公共財產或其他地段造成損害
- 感染危害其他居民的健康
- 造成持續的異味,滲透到其他地段或公共財產
- 貓-貓的主人沒有遵守伴侶動物法(Companion Animals Act 1998)第31條發出的妨擾令
- 狗-狗的主人沒有遵守伴侶動物法(Companion Animals Act 1998)第32A條的妨擾令
- 狗-根據伴侶動物法(Companion Animals Act 1998)第55(1)條,這隻狗是受限制的狗,
- 狗-根據伴侶動物法(Companion Animals Act 1998)第34節,狗被宣佈為危險或具有威脅性。
住戶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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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物的行動軌跡要在住戶自己的室內。
- 當在公共區域時,住戶要看管好寵物。
- 當寵物對公共區域造成需要清潔問題時,採取必要措施。
養寵物的住戶的權利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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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戶仍需獲得房東的許可。
- 住戶不需要繳納寵物押金。
【星聯小貼士】
可以看出新州的公寓管理新規定考慮得很周到,一旦真的攜帶寵物入住公寓型別物業,作為住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多多考慮自己的愛寵是否對他人造成了困擾,這樣才是和諧友愛的正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