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網路軍圈(juan,四聲)流行的說法,中國的輕武器研發生產高度壟斷在國企手裡,產品設計標新立異華而不實,產品製造工藝落後粗製濫造,每一種國產槍械在軍圈(juan,四聲)都有一大堆流傳甚廣的“黑點”,張口瞎黑國產輕武器成了軍圈(juan,四聲)中不懂裝懂裝x的捷徑。
但令人費解的是,同樣出身於“高度壟斷的國企”的81式步槍卻有著異乎尋常的高人氣,開啟任何一個資訊類平臺,進入軍事欄目,點開那些xx說兵、xx講堂、軍武xx、xx說軍武……的營銷號,滿眼都是對81式步槍的吹捧,什麼中國最好步槍,中口徑,適合高原山地,洞朗危機對峙我軍邊防部隊重新換裝81……當然這些彩雲都闢謠過好多次了,這裡不再重複。在這其中有一個傳播很廣的說法,說81式步槍的有效射程有800m,子彈在1500m仍有殺傷力,而95式步槍有效射程只有400m,800m>400m,所以81式步槍威力更大。這種說法影響還真不小,因為有不少讀者信誓旦旦拿著營銷號文字,甚至xx百科截屏當依據,試圖“證明”這是真的。
那麼,81式步槍的有效射程真有800m嗎?子彈在1500m仍有殺傷力,代表能打1500m遠的敵人嗎?今天這篇文章是要簡單講一下槍械射程相關的幾個指標——最大射程、有效射程、直射距離、表尺射程。
最大射程
一般初入門的軍迷說到槍,最關注的往往就是“這槍能打多遠?”,因為一般人的直覺就是如果一個槍打得遠,打得比對手的槍遠,那就能“我打得到對方,對方打不到我”,這槍就是好,所以很多人尤其在乎槍的“最大射程”。其實槍的“最大射程”可能是幾個指標裡最無用的一個,它指的是槍以斜向上近似45°角(由於空氣阻力影響,一般不是45°,這裡只是說近似)的方式對天開一槍,子彈能飛行的最遠距離。這個最大射程意味著射手根本看不到那麼遠的目標,更談不上瞄準目標,彈頭在飛行如此遠距離之後,速度越來越低,存能越來越小,最後幾乎已經失去了殺傷人體目標必須的動能下限,所以拿“xx槍最大射程x千米”來描述一個槍射程多遠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有效射程
相比“最大射程”,“有效射程”是更實用一些的指標,有效射程指的是武器對預定目標射擊時, 能達到預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離。對步兵槍械來說預定目標是人,“達到預期的精度和威力”就意味著一要保證在這個距離內彈頭散佈仍能打中人那麼大的目標,二要保證在這個距離內彈頭足以殺傷人。在這裡很多人會把“有效射程”和彈頭保持殺傷力的最大距離搞混,比如有些退伍軍人在服役期間死記硬背教材,背了一句“彈頭在1500m仍有殺傷力”,於是誤認為1500m就是“有效射程”,還在充斥反智主義的某資訊平臺找彩雲死磕:
“你當過兵嗎?”
“我玩了幾十年槍我還不知道?”
“當兵的時候教材這麼寫的,還有錯?”
……
對槍械而言彈頭保持殺傷力的最大距離要遠遠大於“有效射程”,以前有過部隊實彈射擊現場管理不嚴,射手操作失誤,步槍子彈越過靶檔飛了1000多米打傷路人的案例。子彈飛了1000多米還能打傷路人,說明子彈保持殺傷力的最大距離肯定更遠,但1000多米已經遠遠超出了步槍有效射程——1000m外人那麼大的目標是很小很小的一個點,根本無法瞄準。即使假設射手天賦異稟,據槍射擊動作一致性極佳,真正人槍合一,甚至把槍固定在臺架上射擊,由於槍械發射槍彈存在自然散佈,距離越遠,散佈越大,在100m處這種散佈還只是影響打左眼還是右眼,到500m、1000m距離,這種散佈會擴大到超出人體目標尺寸,從目標四周飛過。而且這種散佈是隨機的,是射手射擊水平無法彌補的——射手不知道下一發彈會偏左還是偏右,以為射手水平足夠高就能克服槍械射擊自然散佈是不可能的。
一般來說,軍用手槍的有效射程是50m,發射手槍彈的衝鋒槍有效射程在100-200m,突擊步槍有效射程是400m,輕機槍是500-600m。這裡的有效射程數字是一個概略的約數,不是說這些槍在有效射程外就打不死人(一個經典的問題,我站在401m處,步槍子彈是不是打不死我?),而是按照普通人的平均水平,這種槍能保證戰鬥力,打得中人,打得死人的最大距離大致是這麼遠。可能有一些很優秀的射手能在更遠的距離上試一試運氣,挑戰極限,但對大多數士兵來說這個已經做不到。
而且槍械的有效射程還是標註得比較“虛”,以自動步槍為例,距離超過200m,人體投影已經與準星等寬,到300m時只佔準星寬度三分之二,400m時只有二分之一,已經非常難打,幾乎是普通人的極限。
至於有一些人跟彩雲扯,說現代戰爭誰還瞄準了一發一發打,遠距離扣著扳機連發掃射,火力壓制呀!這樣的人連實彈射擊都沒有參加過,對自動步槍連發射擊的效率也有重大誤解,以為對著遠距離目標噠噠噠噠噠噠……掃射總能蒙上幾發。其實對自動步槍這個靠人體支撐的,不穩定的射擊平臺來說,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單發射擊有更高命中率,連發是給衝擊到最後幾十米近戰接敵時用的。他們以為把自動步槍快慢機撥到連發,對幾百米外的目標掃射一陣就能蒙上,實際情況是因為連發射擊的抖動,在幾百米外這些彈頭稀稀拉拉地東一發西一發落在地上,對手甚至都感覺不到被火力壓制。
直射距離
如果考你,81-1式步槍和95式步槍哪個直射距離遠?你會怎麼答?有多少人會以為81-1式步槍是7.62mm口徑,彈頭重飛得遠,直射距離更大?
其實這兩個槍相比較,直射距離更大的反而是95式步槍,以臥姿有依託姿勢對高度為0.3m的目標直射距離為370m,同樣條件下81-1式步槍的直射距離為280m,口徑小,彈頭輕,直射距離反而更大,這是怎麼回事?
這裡首先要搞明白直射距離的定義。直射距離是在標準氣象條件下,最大彈道高不超過該武器典型目標高度時彈頭飛行的最大水平距離(劃出來,要考)。這句話聽上去非常拗口,涉及的概念又很生僻,比如最大彈道高,典型目標高度,都說的是啥呀?
我們知道槍彈飛出槍口後的飛行軌跡不是直線,是一條拋物線,肯定是先上升,飛躍瞄準線,然後下落,落回瞄準線,如果對目標距離判斷正確,表尺裝定正確,射擊動作規範,彈頭落回瞄準線與瞄準線重合的點正好是擊中目標的彈著點。打個比方,你用一根自來水管澆遠處一個人,自來水管水平澆,水肯定澆在地上,你得把水管仰起來,讓水流拋過去,落下來正好澆到他。
而“最大彈道高”是指,對一定距離上目標射擊時,彈道拋物線最高點到瞄準線的高度差。還是以水管澆人舉例子,假如對方站得更遠一些,為了澆到他,我們肯定要把水管仰得更高一些(最大彈道高更高),讓水流拋得更遠一些。所以對確定的槍支,確定的目標,目標距離越遠,最大彈道高肯定越高,不然沒法拋到目標那邊。
再來說說“典型目標高度”。不同的武器打的目標不同,比如反坦克火箭筒打的是坦克裝甲車輛,一般取2m作為“典型目標高度”,對步槍來說主要是打人,所以以掩體內露出的人頭為典型目標,平均高度是0.3m,取0.3m為“典型目標高度”。
現在“最大彈道高”概念有了,“典型目標高度”概念也有了,這就能理解直射距離了。對步槍來說,直射距離就是最大彈道高為0.3m時,彈頭能飛行的最大水平距離。和“最大射程”、“有效射程”不同,直射距離是剛性的,實用意義也較大,只要在直射距離內,彈頭飛得最高也不會從目標頭頂越過,無非是彈著點偏上或偏下一點點,還能打中目標。
再來看81-1式步槍和發射的7.62mm56式普通彈,這種子彈雖然口徑大,但初速較低(710m/s),彈頭還比較重(約8g),彈道更彎曲,在最大彈道高為0.3m時,彈頭最遠飛行距離就是280m。這裡不是說超過280m就不能打了,打還是能打,就得把表尺從常用表尺3往上調,調到4,這時候槍口上仰更多,彈道拋得更高,但這對射手目測估算距離,據槍動作的要求更高,命中率更低。
而95式步槍發射的5.8mmDBP95普通彈雖然口徑小,但初速很高(930m/s),彈頭又細又輕,飛行阻力小,因此彈道更低伸平直,在最大彈道高為0.3m時,彈頭最遠能飛出370m,基本覆蓋到整個有效射程,在整個有效射程裡射手不需調整表尺,用常用表尺就能覆蓋整個有效射程裡各種距離的目標,套住就打。
如果還是理解起來有難度,就再用水管澆人舉例子,81-1式步槍就好比用園丁澆花的低壓水管澆人,要澆遠處的人必須抬起水管,讓水流變成拋物線落下來澆;而95式步槍就好比洗車店的高壓水槍,射出的水柱又急又直,不用顧慮距離遠近調整拋物線,直接滋他!
表尺射程
除了射程很近,採用固定照門的手槍、微型衝鋒槍,大多數槍械的機械瞄具是可以根據目標遠近調節照門高度的,機械瞄具就是表尺,表尺上最大刻度代表的射程就是這種槍的表尺射程。比如AKM突擊步槍表尺分劃從1刻到10,最大表尺射程就是1000m。
在老式槍械上,表尺射程往往遠大於有效射程,更遠大於直射距離,比如毛瑟98k步槍表尺最大刻度有20,即表尺射程2000m,甚至一些早期手槍也設定了誇張的表尺射程,如毛瑟C96手槍,盒子炮,表尺刻度一直刻到10,表尺射程1000m,對一支手槍來說,打那麼遠距離根本就是瞎扯。
表尺射程標註那麼大,真裝定到這個最大表尺,子彈也的確能飛到那麼遠,但問題是在那麼遠的距離上,彈頭落點自然散佈已經散得一塌糊塗,根本無法有效射擊,而且對裝機械瞄具的武器來說,人眼也無法對那麼遠距離的目標瞄準。當時人們搞那麼大的表尺射程,只是對遠距離精確射擊抱有不切合實際的幻想罷了。而且還有一個現象值得品味,當大規模戰爭爆發,需要擴大槍械產能時,往往不得不對槍械部件做簡化,這種複雜的表尺經常是被簡化的物件。以二戰時英國李-恩菲爾德No.4步槍為例,最初的生產型No.4 Mk.I有一個複雜的立框表尺,有個遊標可上下活動,最大表尺刻度13,1300碼,但大多數情況下用不到,而是將表尺板向前推倒,用一個對應300碼距離的固定覘孔瞄準。戰時為擴大產能,其戰時簡化型No.4 Mk.I*摒棄了這個複雜的表尺,改為L形翻轉覘孔照門,一個孔對應300碼,一個孔對應600碼,絕大多數情況下用300碼那個孔也足夠了,說明那麼大的表尺射程的確沒意義。
戰時生產的簡化版No.4 Mk.I*,改為300碼/600碼兩檔的翻轉表尺。
現代步槍的機械錶尺已不再有那麼大的表尺射程,但還是大於有效射程,這是為了給優秀射手提供一定冗餘,在必要時對遠距離目標試一試。比如AKM表尺射程1000m,但作為突擊步槍,有效射程還是400m,更多的時候400m都打不了,表尺裝定在常用表尺П,相當於3,超過3的刻度射手可以試試,但一般情況下大多數人都打不中。
81式步槍有效射程有800m嗎?
說了一堆基本概念,科普完槍械最大射程、有效射程、直射距離、表尺射程之後,我們回到標題,81式步槍有效射程真有800m嗎?
如果說81式步槍發射的7.62mm彈頭飛到800m距離還有沒有足夠殺傷力?那肯定有,甚至在更遠距離上仍有足夠殺傷力。但800m距離的人體目標已經極小,肉眼看清楚都難,根本沒法瞄準,自動步槍也無法在這麼遠的距離上有效使用,所以子彈在800m距離仍有殺傷力不代表有效射程800m。
更何況瞄準800m遠的目標射擊,總歸要裝定相應的表尺吧?81式自動步槍表尺最大刻度是5,表尺射程500m,800m的目標,你連對應的表尺刻度都找不到,你怎麼瞄準?這就好比你手裡只有一把最大刻度20cm的直尺,現在要你量超過20cm的長度,你怎麼量?直尺還能分段量,步槍射擊能這樣嗎?
81式步槍的最大表尺刻度是5,800m的目標,你裝定表尺幾?
至於彩雲遇到過鍵盤軍事家宣稱,優秀射手人槍合一,沒有對應表尺憑感覺也能打。對這樣的人,彩雲建議他還是去看武俠小說吧,別糟蹋軍事了。
所以,81式步槍有效射程有800m嗎?沒有。這個有效射程800m的說法是怎麼來的?軍圈(juan,四聲)裡那幫王八瞎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