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到2020年,我國文玩電商市場保持高速增長,規模由69.3億元增至900億元,年複合增速高達89.84%。
據胡潤研究院資料顯示,目前文玩市場投資規模接近萬億大關,未來10年有望突破6萬億元。
這一片近萬億的市場也催生出了天天鑑寶、微拍堂、玩物得志等文玩電商平臺。資本進場,加上直播經濟的火熱,文玩行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春天”。但這所謂的“春天”真的來了嗎?
儘管文玩市場從線下搬到了電商平臺,假貨仍然是文玩交易的痛點,作為文玩電商界領跑者的玩物得志和微拍堂無一倖免。今年315,微拍堂曾被央視公開點名,實拍多為贗品仿品。玩物得志也因售賣高仿阿瑪尼手錶引起熱議,近日該平臺風波不斷,大規模裁員、藏品買賣業務暫停、被投訴拖欠商家貨款等訊息頻出。
公開訊息顯示,2015年,微拍堂開始轉型“線上拍賣”,2019年2月微拍堂上線直播功能,開啟文玩直播競拍新時代;同年10月,微拍堂上線直播鑑寶,邀請鑑定師入駐為使用者免費直播鑑寶,打造了“直播拍賣+免費鑑寶”的創新商業模式。微拍堂官網顯示,平臺累計使用者超7000萬,入駐商家超30萬,年銷售額超過430億人民幣。
儘管免費鑑寶的這種形式吸引了不少消費者前來關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引發諸多爭議,業內人士表示鑑寶在文玩圈內很常見,但隨著科技的發展贗品做得越來越真,鑑寶工作難度提高,直播鑑寶難度係數則是更大,僅隔著螢幕,透過鑑定師的肉眼以及螢幕傳送,便可對文玩物品進行鑑定。拋開鑑定師的個人職業水準不談,沒有經過任何儀器的檢測的鑑定又如何能得到信任。直播鑑定就是口頭鑑定,請鑑定師判個真假罷了,直播中有光線的影響,色差的影響,更加難以鑑定。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認為,介於文玩電商大多是以“直播+拍賣+鑑定”三個環節進行,商家容易“渾水摸魚”提高價格,讓真心實意購買的消費者還誤以為“撿漏”,實則是商家早已暗自標好的價格。
同時,假貨也催生了鑑定的需求,鑑定本身就是為了辨別真假,但卻出現了相反的結果,說明平臺對文玩物品鑑定標準、鑑定師資質等方面是不完備且不規範的。因此,可以說規範化是文玩電商的“立足之本”。
據信用中國網站訊息,微拍堂因存在引人誤解虛假宣傳行為、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行為以及平臺經營者其他違法行為,被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35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7月1日。
今年3月,央視財經報道微拍堂平臺內8家商家售假。報道稱,記者在微拍堂拍到當代畫家、美協會員馬海方、李毅的作品,經鑑定均為贗品;拍到的雞血石印等擺件,經檢測也均不符合拍品描述。
隨後,4月份中國書協會員、紹興市書協創作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朱勇方發了一條朋友圈提及朋友詢問他一張金伯興的書法作品因這幅書作疑似仿冒朱勇方直接諮詢了金伯興證實書作確為贗品。
“首創消費者權益保障”卻投訴不斷
2018年8月,微拍堂上線“消費者千萬保障計劃”,其宣稱:首創消費者權益保障多項新舉措,打造消費者維權的行業標準服務價值體系。
然而,經常有買家以非常低的價格拍到所謂的名人字畫甚至文玩古玉等。由於平臺低門檻限制帶來的商家野蠻生長,其拍品多次出現贗品及知假售假等問題。對於消費者來說,維權道路也形同虛設。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輸入微拍堂,可以看到投訴量達千餘條,投訴理由多集中在“以次充好、售價、虛假宣傳、退款難”等問題上。
據網經社“電數寶”電商大資料庫顯示,2021年上半年投訴“微拍堂”的使用者主要集中地區為北京市、山東省、廣東省和福建省。此外,有45.4%的投訴使用者在“微拍堂”的消費金額主要集中在1000-5000元不等。
福建陳先生此前向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發起投訴稱,起初註冊認證微拍堂是為了方便上面購物,後來微拍堂說認證權益比較多,就交了1800元的認證費用。陳先生由於平常喜歡文玩,就想在上面註冊一個店鋪,後來發現所喜歡的“木質手串”和“菩提手串”這兩個類目不能正常入駐,導致無法正常開店,既然不能入駐,就聯絡了微拍堂客服要退還認證費,可是聯絡許久都沒有任何回應。
今年5月8日,湖北的方先生在微拍堂下浩宇綠松石直播間裡買了一塊25克價值1320元的綠松石,當時商家明確告訴他是綠松石的材質高瓷果凍料。寄到後方先生打開發現材質完全不是賣家所說的高瓷果凍,而是材質裡最差的面松。方先生隨即發起退貨退款的訴求,平臺客服受理後稱賣家不退,他們也沒有辦法,方先生認為平臺不能這樣敷衍了事。
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針對次問題也聯絡了微拍堂,據悉針對方先生遇到的問題,微拍堂給出的回覆是,經核實商品加工已影響二次銷售,無法支援七天無理由退貨,關於反饋質疑瓷度不符,因個人經驗無法作為有效憑證。
微拍堂首頁顯示,網購平臺通用的三項消費保障中包含“7天無理由退貨”。不過記者注意到,微拍堂“不滿足”7天無理由退貨條件的拍品頗多。二手奢侈品、活物、定製品、煙具盲拍均不支援7天無理由退貨。
此外,在其“拍賣行”頻道中,多家拍賣行在拍賣條款中直接明確了不支援7天無理由退貨。
業內法律行業人士表示,“微拍堂中不乏一些拍賣買受人競買標的物是用於生活消費,那這部分買受人就是《消法》意義上的消費者,其在拍賣活動中參加競拍的行為應受《消法》的調整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