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師:我和幾個同事國慶報了個旅遊團,想一睹敦煌壁畫的風采。但是到地方後,導遊說敦煌莫高窟限流去不了了,讓我們玩她安排的另一個景點,我們很生氣,可以拒絕嗎?
朱律師:我國《旅遊法》規定:旅行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遊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遊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旅遊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由於您與旅行社簽署的協議上旅遊景點就是敦煌莫高窟,旅行社在簽署協議後完全可以先為您預訂該景點。所以,您可以要求導遊履行協議;如果她拒絕,並因此造成您滯留等嚴重後果的,您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請您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您具體的維權方法有三種:一是雙方協商;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三是如果您的旅遊協議上達成的是仲裁協議的,需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如果沒有約定仲裁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聯法條
《旅遊法》
第六十九條 旅行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
經旅遊者同意,旅行社將包價旅遊合同中的接待業務委託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地接社履行的,應當與地接社訂立書面委託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向地接社提供與旅遊者訂立的包價旅遊合同的副本,並向地接社支付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地接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同和委託合同提供服務。
第七十條 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遊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遊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旅遊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由於旅遊者自身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在旅遊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旅行社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旅遊者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十二條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