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農村的我對於許多勞動經歷至今都是記憶猶新,我有時懷疑我自己之所以沒有長高個子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因為小時候吃了很多苦因素。
最使我難以忘懷的是在農業社的生產隊裡分東西,那時候,我的父親在別的村子裡當老師,一個星期才能回家來,所以,如果說農業社生產隊裡要是分東西,一般是由我和母親去,在村子裡如果是分些普通的糧食還好,無論是打穀場,還是農業社的庫房都在村子裡,因為路程不遠,所以也就不是太發愁的。
最頭痛的是每年秋收時節,在地裡分山藥豆,那是我最害怕也是最辛苦的勞動了。有時候趕上農業社把山藥豆種到村子裡最遠的地裡,離村子起碼有十來華里,來回可能就是二十來里路程,那時候自己的年齡也就是十來歲左右,因為營養不良,力氣還小,又很瘦弱每一次只能揹負三十多近左右,也就是一個小面袋子而已,然而,來去二三十華里,對於一個尚未完全長成大小夥子來說,這絕對是一個很大的負擔了,有時候在生產隊裡分的多了,我和我母親拿不回來時,只好就在地裡挖一個大坑,把剩下的山藥豆給埋藏起來,到了第二天早早起來再去把它揹回來,有時候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會擔心埋在地裡的山藥蛋會不會被別人偷走?為了這個擔心,當我和母親將山藥蛋埋藏起來時,往往也有意走的很晚,這時候其實地裡已經沒有幾個人了,因為是走在村裡人的最後,往往我們心裡很怕,面對黑洞洞的野地,模糊不清的山路,即使是很累也不敢在路邊上多休息一會,只好硬著頭皮往前走,一般來說等回到家裡其實已經很晚了。這時候,家裡的妹妹弟弟們早已是飢腸漉漉、昏昏入睡了,這候,母親還得燒火做飯,等吃完飯後,估計已經是晚上十一二點了。
在農業社的生產隊裡分東西,特別是每年陰曆十月初一的分羊肉哪是很有講究的了,生產隊在確定了要殺幾隻羊後,先要進行抓鬮的,主要是羊下水,也就是現在人們俗話說的“羊雜”,一副羊雜一般來說算一兩個人的羊肉,也就是說如果能抓住一副“羊雜”,就要少分兩個人的羊肉。然而在生活水平比較嚴重困難的時候,一副“羊下水”,分回來,清洗乾淨後,一家子可吃上好幾頓,天天吃羊肉特解饞;
因為是農村集體經濟,所以分東西幾乎是那個時期的常態,所有食油、穀物等糧食作物都是以這種形式出現的,因此,凡是經過那個時代的人都是難以忘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