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裡,房子之所以受到人們的熱捧,除了國人有買房置業的傳統習俗,房價只漲不跌、投資房產能賺錢,是大家熱情擁抱房產的真實動因。特別在2016年~2018年這三年間,全國絕大多數城市的房價至少翻漲了一倍,更激發了民眾投資炒房的熱情,參與投資房產的人,個個賺得盆滿缽滿,著實讓之前沒買房的人羨慕嫉妒恨。
但是投資任何一種商品想要賺錢,流動性非常重要。而過去房子買進容易賣出不愁,根本原因還是有市場需求做支撐。這種需求主要來源於自住、投資、改善三個方面。比如城鎮化建設引導農民進城,催生出了大量的剛性需求;城市原住民在棚改大潮的推動下,從低矮的自建房搬進了高樓大廈,增加了大量的改善性需求;而住宅商品化以後,炒房的賺錢效應明顯,則激發了投資性需求增多。因此,需求旺盛,房子的流動性增強;需求枯萎,房子的流動性減弱。
但是,房子的金融屬性再怎麼彰顯,卻始終無法與房子的居住屬性相剝離,因為房子終究是用來住人的,與稀缺貴金屬的不同之處在於,貴金屬可以長期保持物理效能不變,而鋼筋水泥建成的房子是有生命年限的,如果僅僅為了投資而買房,不僅要遵循市場供需平衡的規律,還要尊重房子的本質屬性,否則就會適得其反:市場供應短缺的時候,投資房產進出的渠道暢通,隨便買房都能賺錢;市場飽和以後,投資房產的進出渠道變窄,買的房子不確定能不能賺錢,甚至還有虧本的風險。
而目前房地產市場恰恰進入到了飽和狀態。央行釋出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的時候,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擁有率為96%,有一套住房的家庭佔比為58.4%,有兩套住房的佔比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佔比為10.5%,戶均擁有住房1.5套。那麼如果按照目前63.89%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44%的戶籍城鎮化率來計算,目前城鎮居民家庭所擁有的房子,已經足夠居住了。而每年還有大量的新建商品房流入市場,今後存量房只會越來越多。因此目前我們國家已經解決了住房資源緊張的問題,如果投資需求超過居住需求,只會導致二手房市場掛牌量激增、成交量下滑,房子失去流動性。
但是眾所周知的是,房子一旦失去流動性,意味著房子賣不掉無法兌現,變成了一堆不值錢的磚頭,所謂的財富就是紙面財富,對投資者來說沒有任何價值。這從很多城市二手房市場就可見一斑,房子掛出去一二年時間無人問津,包括不少重點城市在內二手房掛牌量突破10萬套,都是房子流動性變差的例證。
而想要市場保持流動性,要麼購房者的收入在短期內迅速增加到房價相對應的水平,要麼投資炒房客降價賣房。但是前者改變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如果房價橫盤太久,接下來就會進入下降通道,畢竟很多投資房都是貸款買入,死扛不降越久,持有成本越大,虧損也越多。
因此,人口、金融和經濟等基本面是決定房價漲跌的關鍵因素,未來除了少數有人口流入的超大、特大城市房子的流動性較好,絕大多數沒有人口支撐、遠離城市群、無區位優勢、經濟發展薄弱的三四線城市,在供應不斷增加、需求嚴重枯竭的情況下,房子的流動性都會很差,房價面臨下降的可能。
這還只是普通住宅產品業已存在的狀況。要知道在整個房地產產品中,另外還有商業用房、非產權類住房、非宜居類住房摻雜其中,與普通住宅相比,其中就有6種房子不僅現在的流動性就很差,長期來看流動性只會更差,最後很可能變得“一文不值”。
第一種:商鋪。商鋪的功能很單一,除了做生意別無他用。因為不能遷入戶口,不享有學區房待遇,受眾面較小;購買商鋪首付款最少也要總房價的50%,貸款利率遠高於住宅(達到7%以上),且款期最長不能超過10年,因此購買的資金壓力很大;關鍵是,商鋪的交易稅費很高,達到商鋪總價的20%以上,因此流動性極差。而在網店的強烈衝擊下,實體店的利潤越來越低,商鋪的供應量又嚴重過剩,部分銀行則限制或停止商鋪貸款,導致買進不易轉手更難,今後絕大多數的商鋪不僅沒有升值空間,下降的機率倒是很大。
第二種:公寓。公寓房是商住兩用房,除非產權證用途欄註明“城鎮住宅用地”字樣,方可等同於普通商品房性質,否則就是純商業用途了:商用公寓的產權年限為40年或50年,雖然到期以後也可以續費,但不能和普通住宅一樣自動續期,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且續期的費用標準較高;拆遷的機率較低,因為前期都是經過規劃建造的,且因密度大多數又位於城市核心區,拆遷成本高開發商拆不起;水電費按照商業標準收取,是住宅的2倍多,居住成本很高;不通天然氣,不允許明火作業,不能遷入戶口,不便於居家生活;轉手稅費高,契稅、個稅、增值稅等相加,能夠達到成交價的30%左右,且貸款情況與商鋪相同,流動性較差;公寓集辦公居住於一體,共用一個樓梯通道,構成人員複雜,往來人聲嘈雜,私密性較差,物業管理不到位的公寓,安全隱患較多;戶型不通透,公攤面積大,小區綠化覆蓋率低,容積率高,停車位不足,居住體驗較差。
第三種:小產權房。小產權房通常是在農村集體共有的土地上建造,因此只有鄉鎮發的證書,沒有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證書,法律規定小產權房只能在村集體成員內部交易或置換,不能進入市場流通,因此外來人不能購買此種房產,否則購買後產生的糾紛,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將面臨“錢房兩空”的風險;如果是建在規劃範圍以外的土地上,或者擅自擴大建築面積,則屬於非法建築,隨時面臨被強拆,而且不予補償。因此小產權房在交易和建造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不能貸款只能全款購買,且在合法商品房都已經飽和的情況下,買到手以後想賣掉就更難了。
第四種:海景房。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曾經是無數人嚮往的人間仙境。實際上不少買了海景房的人事後都後悔了,發現所謂的仙境其實是陷阱:一是海景房由於遠離城市,周邊的配套嚴重不足,買個菜也要開車幾十裡到鄉鎮的菜市場;平常想理個髮、洗個澡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地方;沒有車輛維修站,一旦車子拋錨只能讓很遠處的維修點拖車了;更缺少娛樂配套,年輕人想蹦迪、唱歌只能到城裡去。二是有人想用於養老更無從談起,海潮攜帶的高鹽不僅會侵蝕海邊的建築物,造成室內傢俱裝潢損壞黴變不說,長期生活在潮溼的環境中,有溼關節病的老年人還會加重病情;常年空氣中摻雜著海水的腥味,也會導致室內的空氣質量變差。三是近年來投資需求大幅減少,買到手後就是虧。前段時間有報道,山東乳山等地的海景房幾乎跌成了白菜價,降價都很難賣出去。因此海景房可偶爾小住,感受下大海的澎湃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作為資產長期擁有。
第五種:遠郊別墅。別墅一樣是很多人的夢想,給人一種高階大氣上檔次的感覺,更是個人身份的象徵。殊不知別墅也有位置上的區分,市中心別墅是不可多得的上品,近郊別墅是休閒養老的理想之地,而遠郊別墅則是別墅家族中位置最低的產品,缺點多多。除了和海景房一樣缺少必要的生活配套,由於位置太過偏僻,整個小區入住率極低,白天見不到人影,到了晚上黑燈瞎火,少數住進去的人只能長期與孤獨寂寞相伴。關鍵是,別墅的面積太大,因此總價較高,裝潢的成本也高,首付的比例更高,平常還需要專業的人工護理,而這些開銷算下來,沒有頂尖級收入的人根本承擔不了居住費用。再者別墅不享有學位資源,家中有上學的孩子根本入不了學,因此受眾面較少。除了不差錢的土豪買來用於度假,普通人即便買得起也住不起,流動性何等的差也就可想而知了。
第六種:居住體驗特別差的高層住宅。高層住宅雖然具有通風采光好的優點,但可能也僅此而已。隨著一段時間的居住體驗,高層住宅的弊端也逐漸顯現,總體來說是弊大於利。比如高層住宅發生火災地震不易逃生,對電梯的依賴性太強,公攤面積大,容積率高,停車位不足,以及不易維護、不易拆遷等等。國家住建部等部門已經下文,要求嚴格控制中小城市建造超高層住宅,並要求縣城以多層住宅為主,佔比不得低於城市住宅總量的75%。因此今後除了有人口流入的大城市,成為中小城市“淘汰品”的高層住宅一定不受歡迎。而在這些限量版的高層住宅中,早前建造的那些物業管理水平較差、已經出現各種安全隱患並無力整改、因使用年限過長成為高大破的高層住宅,將會因居住體驗嚴重降低而遭到購房者的拋棄,到時候既租不出去也賣不掉,最後也就變得“一文不值”了。
以上是筆者對樓市飽和後,好房子向流動性傾斜的一些淺顯分析,希望你家的房子不在這6種產品之中,如果“不幸”位列其中,建議能出售的儘快出售,然後對家庭資產重新進行最佳化配置,避免今後可能出現“一文不值”的結果。當然了,這些房子究竟會不會一文不值,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一孔之見無法觀盡浩瀚的星空,僅做參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