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監管部門已經引入合規治理方式,相繼釋出了三個合規管理指導檔案《合規管理體系指南》《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企業境外經營合規管理指引》,促使中國企業建立合規管理體系。合規管理體系的建設仍處於萌芽階段,一些企業雖然建立了企業內部合規管理體系,但更多的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合規管理目前仍沒有落地,大多數仍流於形式,頻頻出現一些企業因為違規操作、不合規經營而被國際組織制裁、出現企業醜聞等現象,給企業的持續經營和聲譽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在企業內部建立合規管理體系的首要問題是解決合規管理落地的問題。
市場深化的必然要求。
隨著市場發展的進一步深化,我國GDP從高速轉為中高速增長,產業結構也正在進行升級轉換,對中國企業的合規要求也帶來了新的視角和挑戰。尤其是順應市場化方向強調“深化國企改革”的合規性,使國企改革從政府主導逐步轉變為企業主導。在改革的過程中,如何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如何做到國企資本的真實估值、如何解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監管效力問題、避免權力尋租與企業的短視行為等等,這些都是市場進一步深化下,對於企業合規管理落地的切實要求。
提升海外經營的持續力。
近年來,隨著更多的企業參與“一帶一路”的建設,中國上市公司有國際業務的已經超過半數,在面對不同國別和國際組織的法律法規要求時,有不少中國企業由於對合規的理解不同,面對高標準的合規性要求時,屢屢出現“翻車”的現象,諸如出現了境外經營中披露資訊不完整、對於衝突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缺少負責任的商業認知、對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認識不足、企業高管層違規投資、存在商業賄賂等,甚至有中國企業因涉嫌欺詐和賄賂,而被禁止在一定時期內投標世界銀行融資的專案,使得企業在市場經營中面臨被動局面,出現了聲譽危機。因此,中國企業想要在世界範圍內獲得更大的話語權,就要用“世界聽得懂的話語”,而合規管理正是用國際主流的話語表達,使中國企業從“被動”式的應對歐美標準執行者轉變成“主動”的新的國際市場投資與經營規則的引領者。
降低企業經營合規風險。
合規風險低的企業盈利能力和經營持續力都會提升,而經營狀況和市場表現差的企業其合規風險指數明顯高於其他企業。中國商業結構性腐敗案件和高管責任訴訟的窩案、串案近年呈高發態勢,企業因違規操作、高管失職等事件皆反映出我國企業合規管理體系的建立仍任重而道遠。這些違規事件不僅損害了企業的經濟利益和長遠發展,同時給企業名譽也帶來了非常大的危害,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企業對於合規的不重視,對於社會責任的漠視。因此,想要使企業取得更加良性和長遠的發展,企業應立足於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主動建立合規管理體系,這樣不僅可以降低企業經營合規風險、避免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更能使企業在市場中取得真正的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