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講1948年遼瀋戰役前,東北我軍實力數的文章中,我們列舉了當時東北部隊的具體兵力數量及武器裝備的數量。同時,我們還以東北野戰軍第4縱隊為例,進行了簡單的介紹。
其中第4縱隊在1948年8月的實力數為:
兵力40367人,裝備長槍13728支,短槍2716支,衝鋒槍838支,輕機槍990挺,重機槍172挺,60炮163門,迫擊炮6門(疑少算一位數,結合後來塔山阻擊戰時的情況,92步兵炮和82迫擊炮合計56門),高射炮10門,山炮26門,野炮10門,榴彈炮3門。
以當時東北部隊的實際情況來說,應該還有一部分戰防炮、高射機槍和擲彈筒沒有統計在內。
有朋友就問了,為什麼40000多人的東野主力縱隊,只有1萬多支步槍呢?
其實大家有這種疑問也比較正常,因為一般而言,沒有多少人會去仔細研究戰爭年代的部隊編制情況,因為一組組資料看下來,實在是令人眼花。
所以不少朋友就潛意識地認為,真正的部隊好像都是戰鬥兵,而既然是戰鬥兵的話就應該每人都有一把槍。
但實際上真實的情況卻是:
一支部隊中,並不是所有人員都是戰鬥兵,而且也不是所有戰鬥兵都要配一把步槍的,也正因如此才會出現兵力數量要大於武器數的情況。而且部隊的編制等級越高,這個差別就會越大;部隊中裝備的重武器越多,人槍比也會拉得更大一點。
那麼部隊中到底都有多少類人員?他們裝備武器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以1937年9月的120師為例,全師8218人中,指揮人員有793人、政工人員有237人、戰鬥人員有4905人、工作人員有1974人(其中細分也有好多類)、供給人員有77人、衛生人員有232人。
上述部隊裝備有步槍3368支、短槍735支、重機槍31挺、輕機槍112挺、衝鋒槍59支、迫擊炮4門。
另據《周士第日記》載,當時120師的武器數是迫擊炮4門,重機槍35挺,輕機槍143挺,花機關槍1挺,步馬槍4091支,駁殼槍788支,手槍91支,手提式槍67支。
兩者之所以有部分差別,可能是統計範圍的問題,因為《周士第日記》中120師的兵力數是9595人,因此後一組資料中其實還包含有另外的部隊(注:120師有留守陝甘寧的部分單位,在統計範圍上會有差別)。
所以跟那8218人相對應的,應當是第一組武器數。
其中指揮人員、政工人員、工作人員、供給人員、衛生人員等3000多人,其實是很少配槍的,主要配備的就是那一部分手槍及少量步槍。
而真正配備絕大部分步槍、輕重機槍、衝鋒槍和迫擊炮的是那4905名戰鬥兵。
這其中3000多支步槍和衝鋒槍肯定是要配給相應數量的戰鬥兵,而輕重機槍也不是一個人就能扛起來打的,所以那31挺重機槍和112挺輕機槍,要佔用好幾百名戰鬥兵。此外,別看4門迫擊炮不多,其實也要上百人才能伺候(當然這其中有一部分會配槍),另外戰鬥兵中也有一部分是用手槍的。
這樣算下來,其實戰鬥兵大部分都是有武器可用的,剩下一部分可能是徒手兵或者使用冷兵器了,畢竟1937年的我軍武器裝備奇缺,大家也都知道。
我們以120師為例,只是希望大家明白,一支部隊中的編成情況比較複雜,並不全是戰鬥兵。
當然了,這個只是崗位劃分而已,對經歷過長征的老紅軍部隊而言,可以說大部分人都能當戰鬥兵。但在部隊的編制體系中,就是這麼來的,你不能給團長、旅長也發一支步槍去打衝鋒吧?而且,在當時也確實沒那個條件,所以不在戰鬥兵崗位的“工作人員”,只能是徒手了。
10多年後,東北我軍已經成長為了兵力規模上百萬人的大軍,步槍之類的武器其實是不缺的,但部隊的編制體系仍然不能亂來,該怎樣就是怎樣,即便是步兵班也不行。
有朋友可能會說了,都到步兵班一級了,人手一槍應該沒問題吧?
不好意思,不行!
1948年9月,我軍關於部隊編制問題的決定釋出,其中提到了三種步兵班的人數、武器數規定。
甲種步兵班,每班戰士17名,其中步槍兵10名、輕機槍1挺3名、彈藥兵2名、擲彈筒一個2名;
乙種步兵班,每班戰士17名,其中步槍兵12名、輕機槍1挺3名、彈藥兵2名;
丙種步兵班,每班戰士14名,其中步槍兵12名、彈藥兵2名。
注意,這其中彈藥兵是徒手戰士,而輕機槍也不是大家認為的只有正副射手兩人,而是有3人。
當然了,具體到各自部隊而言,步兵班的具體編制並不一定就是如此標準化。但是,起碼在步兵班一級,也不是人人都一定有步槍可用的。
以此前東北野戰軍所釋出的步兵連編制而言,每個連滿編人數達187人,共裝備長槍114支、短槍8支、輕機槍9挺、擲彈筒3個。後來60炮逐漸替代擲彈筒,不配槍的兵員便更多了。
要知道,步兵連尚且如此,更高級別單位中不配槍的人可是越來越多的。
在營一級,我軍普遍都有重機槍連或機炮連。以正常配備6挺重機槍的連來說,總兵力94人。除了這6挺重機槍外,就只裝備8支短槍和11支長槍。另外,營部人員也只配少量步槍和手槍。
在團一級,不配槍的人員就更多了。
步兵團當時有司令部、政治處、供給處、衛生隊、輸送連、警衛連、迫擊炮連,有的還有步兵炮連,以及工兵、偵察、通訊等分隊。
這些團部機關及直屬隊中,只有警衛、偵察分隊配槍較多,而其他單位也是絕少配槍的。
所以當時一個3000人左右的步兵團中,戰鬥兵員有2000人就不錯了,其中純步槍兵更是隻有1000多人。
在東北野戰軍的步兵師一級,師部機關和直屬隊的人數基本要相當於一個步兵團,而這部分力量中除了警衛營外,也只是裝備一部分手槍、步槍,可以說大部分人員都不配槍。這個不配槍不僅僅是不配步槍,就是手槍的配備率也不高。
而在師以上的縱隊一級,同樣也有相應的機關單位和直屬隊,其中縱隊直屬炮兵團,裝備的都是野炮、榴彈炮這些大傢伙。
別看這些炮可能就十幾、二十幾門的,那也要上千人才能“伺候”得了。而炮兵團的這些人中,也只有一小部分人配槍。
所以就整個縱隊下來,40000多人的總兵力中,就只配了1萬多支步槍,因為純步槍兵就這些人。
剩下的戰鬥人員還包括機槍兵、炮兵等,而小到輕機槍,大到野榴炮,也都不是一個人能伺候得了的。這些又要佔去大幾千人的戰鬥兵。
一支部隊中不可能所有人都是戰鬥兵的崗位,指揮、參謀、供給、運輸、衛生、通訊、工兵等都要有人去幹,所以整體下來就是我們所看到兵力數和武器數量了。
其實這種情況不單單是我軍中如此,與我們交手的日軍、國軍也同樣是這樣。比如全面抗戰初期日軍一個滿編師團有2萬多人,但它能裝備2萬多支步槍嗎?
而國軍在全面抗戰初期的調整師算是裝備精良了,1萬多人的師也只是裝備4000支步槍。其中36師裝備算多的,也只不過是4876支步槍而已。
之後國軍師普遍調整為三團制,按照其中應用比較廣泛的師編制是標配2500支步槍、172挺輕機槍、54挺重機槍、18門迫擊炮。
要說當時世界上配槍比較多的軍隊有沒有,那也是有的,美軍便是如此。但美軍的槍多,也不會讓每人都扛著一杆步槍。而且,美軍當時的物質條件,也不好類比不是?
所以,在當時的戰爭中人比槍多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這一點一定要明白。而且由此也延展出一支部隊中,戰鬥兵所佔比例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一支部隊表面上看傷亡了比例並不大的部隊,卻要下去休整的重要因素。
因為戰鬥兵傷亡過多,對部隊戰鬥力的恢復影響太過嚴重。而當出現了技術兵種和機關人員補充到一線的情況,那就說明戰損比較嚴重了。如果這一部分兵員也傷亡很大,那麼部隊就要大傷元氣了。當然,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了,有機會我們再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