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安全是一個國家長期穩固的根基。儘管我國創造了“用佔全球7%的耕地養活了22%的人口”奇蹟,但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近20年以來侵佔耕地現象日益凸顯,既體現在一些城邊村被城鎮化建設吞噬,也表現在村民佔用耕地修建住宅。為了讓“飯碗”穩穩地端在我們自己手裡,國家劃定了18億畝耕地紅線,只能用於農業生產,不準非農化建設。
一、耕地保護“八不準”
近年來,國家整治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強,尤其在2020年7月農業農村部聯合有關部門下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檔案明確規定了8種典型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情況:
1、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2、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
7、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實際情況是,很多地區還存在上述8類佔用耕地建房現象。因此,去年7月以來,各地開展了新一輪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行動,嚴守耕地保護紅線。
二、已經佔用耕地建房如何處理?
對於村民來說,如果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則佔用耕地建房屬於合法行為,除此之外,佔用耕地建房都屬於違法行為,但還有不少農戶不知道。那麼,對於已經佔用耕地建房還如何處理?
各地如今對違反“八不準”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尤其是“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自2020年7月3日以來,未經依法審批用地手續新建、擴建、續建住房的),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復耕。具體來說:
1、在2020年7月3日之後,凡是亂佔耕地建房(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予以拆除,並對佔用耕地復墾複綠。
2、在2020年7月3日以前,佔用耕地開工建房但未完工的,一律要求停工。如果村民拒不停工,則會視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將會對在建的房屋予以拆除。
3、在2020年7月3日以前,佔用耕地建房並完工的,按照存量房分類處置。以廈門市為例,在嚴守耕地紅線基礎上,最大限度保障農村村民合理用地需求,明確了:
(1)如果屬於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佔用耕地建設經營性產業類房屋、“一戶多宅”等八類惡意佔地建房行為,一律依法查處並限期拆除;
(2)如果村民符合“一戶一宅”條件,且佔用的是非基本農田,且房屋建在村莊規劃確定的適建區內,可以申請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以保障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三、村民建房如何申請?
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日益嚴格,如今村民想要修建住房,與城市建房一樣,都需要先審批後建設。那麼,村民建房又該如何申請呢?相關手續的辦理並不麻煩。
一般來說,村民申請建設住房的理由有四種:分戶新建住房;按照規劃遷址新建住房;原址改、擴、翻建住房;其他。但想要透過審批,基本前提是符合農村“一戶一宅”的條件。
從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聯合發文《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可知,符合條件的村民,建設住房要先審批後建設。
需村民辦理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向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申請,並填寫《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後即可。
然後就是等待稽核,即村小組、鄉鎮、縣級按照職能職責依法審批。如果審批通過了,則村民將會領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宅基地批准書》。
最後,村民按照承諾的時限,以及當地規定的建築面積、層數、高度等標準開工修建。當房屋完工後,鄉鎮組織進行實地驗收,以檢查農戶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積、四至、高度等建設住房。如果驗收透過,村民則可以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新住房建設完成後,要在規定的時限內拆除舊房,並無償退出原有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