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從多個獨立信源處瞭解到,位元組跳動將於今年下半年在國內推出一款音樂流媒體產品,產品已進入關鍵開發階段,產品名稱暫定“飛樂”,專案內部代號為“luna”,目前由抖音團隊負責。位元組最早於2019年開始探索音樂業務,一度推出“代號 W”的國內音樂流媒體專案,但在發展過程中因版權嚴重缺失、產品定位模糊等原因以失敗告終。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財富Plus網友:楊波
1、位元組跳動要發力音樂領域,這已經是業內公開的秘密,無論是積累版權和音樂人,甚至於取代傳統唱片公司這一中間商,還是要打通短影片平臺的全產業鏈,音樂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環,而且在海外業務上,位元組透過TikTok已經早有佈局,國內則是借反壟斷的契機,今年已經開始發力。
2、從短影片的全產業鏈來看,位元組擁有抖音和TikTok兩個王牌產品,在已經擁有10億級別的使用者之後,現在做的就是拓寬產業鏈的上下游,無論是入股網紅的直播公司(上游),還是做電商業務(下游),都不奇怪。
3、從抖音的佈局來說,未來兩年,電商和音樂是重中之重,電商業務是左手,主要負責流量變現,這一塊做到每年萬億級別的GMV,應該問題不大,阿里會感受到很大的壓力,尤其是淘寶直播;音樂業務就是右手,給自家產品築起高高的護城河,騰訊音樂同樣會壓力山大,尤其是考慮到反壟斷這個大背景。
4、至於長影片內容,抖音應該只是蜻蜓點水,玩票而已,大機率不會跟愛奇藝、騰訊影片直接對抗。邏輯上很簡單,長影片的版權成本太高,平臺幾乎就是給版權商打工,如果是平臺自己製作的話,比如騰訊影片的自制劇,其實又存在很多不確定性,投了重金最後很可能打了水漂,比如騰訊影片準備放在暑期檔的《雲南蟲谷》,被改得面目全非之後,既沒有趕上暑期檔,也口碑不佳,砸了這個IP的金字招牌。
5、音樂卻不一樣,它既是短影片平臺的剛需,又是最大的潛在短板之一,主要是音樂的版權問題,這在海外市場會率先暴露出來,所以位元組首先在海外推出自家的音樂產品,2020年3月在印度和印尼上線的Resso,從南亞和東南亞市場先開始,既是積累使用者,也是積累原創版權的一個過程。
6、而且,TikTok作為一個音樂的宣發渠道,無論是對於傳統的唱片公司,還是音樂人,都具有極大的吸引力,2020年TikTok上有176首歌曲的影片觀看量達到10億次,有10首歌曲獲得了超過500億次影片觀看,其中有5首登上過Billboard Hot 100單曲榜榜首,這些資料就是明證。
7、與海外情況稍微不一樣的是,國內的音樂版權主要在騰訊音樂手上,騰訊可以將版權分發給快手,但是幾乎不太可能給抖音,這也是位元組在國內對音樂這塊蛋糕“引而不發”的原因,而且不同於KTV這樣的播放場所,短影片的配樂,還是一個灰色地帶,連二次加工剪輯電影的短影片都很難維權,更不用說音樂配樂了。
8、只是,音樂版權從長期看是一個暗礁,位元組在國內要補上這塊短板,也只是時間的問題,而隨著獨家版權被打破,騰訊音樂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位元組一方面可以拉攏二線的音樂平臺來合作,另一方面也可以透過打造音樂產品來逐步積累版權,不僅獲得當紅曲目的版權,還可以扶持大量的獨立音樂人,不僅獲得原創音樂版權,又讓自己變成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宣發渠道。從這個意義上說,位元組將音樂業務作為最為優先順序的創新業務,也是意料之中。
9、簡單小結:位元組佈局音樂市場的戰略,既要做音樂市場的全產業鏈,在海外和國內至少各打造一個王牌的音樂產品,涵蓋了播放、內容生產、宣發、版權運營這些音樂產業鏈的關鍵節點,同時又藉助音樂來擴產版權庫,拓展了短影片業務的全產業鏈,這對於傳統的唱片公司來說,將會從過去的甲方變成乙方,未來會高度依賴於位元組這樣的公司,對於傳統的線上音樂平臺,包括國內的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海外的Spotify,都是一個潛在的巨大壓力。位元組不僅可以揮動支票簿,買下大量的音樂版權,更重要的是,從產品創新和運營能力來說,對於消費者的喜好抓得非常準,又有抖音和TikTok助陣,可以說,未來兩三年,音樂市場的競爭格局很可能大變。
財富Plus網友:逹西先生
就像文中所說,位元組的這個音樂專案起初定位是音樂播放器,但由於音樂版權不足,後轉型做音樂社群產品。如今騰訊因為壟斷獨家版權的問題被勒令放棄獨家版權,這對於一眾想進軍音樂的平臺來講確實是個利好,就比如位元組,這個時間點開始推新APP來做音樂,想必不是湊巧。
不過,如今沒有獨家版權這一說之後,對於騰訊音樂自然不利,但其他音樂平臺,也同樣不會有獨家版權,這意味著以後這個市場上的競爭將會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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