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熊定中律師的直播,他說到律師行業已經過了爆發期,青年律師要更關注自己的愛好,好好生活。
我常常喜歡在別的行業胡說八道一些話,但是對於自己的行業,我頂多只寫下一些知識點。原因無外乎不好意思說而且不敢說。
但是我確實有想要說的話,關於我的行業,以及我認為的行業的危機。
我認為每次由技術革新帶來的社會變革,其所取代的行業並不是當時社會中生產效率最低的,也不是職業評價體系裡最底層的,而是那些還算“賺錢”的職業。因為“更”有利可圖,所以新技術才會進入。
當然就此言說律師行業在接下來的人工智慧和大資料浪潮裡被淹沒,則屬於玄學式的胡說八道。而我認為律師行業的部分領域會慢慢被取代的原因在於:行業的資料(知識)正在慢慢轉化成公開的資訊資料。
這話說得有點繞,打個比方,你看現在做得非常好的法律服務產品,比如無訟的天同碼,再比如法天使的合同標準,都是在裁判文書公開的基礎之上的。
律師的一項重要的價值是體現在裁判文書的資料資訊上。幾年前,我曾經到一箇中院,它們的立案大廳的電腦已經可以憑藉你輸入的資訊判斷出一些簡單案件的勝率了。
而這些簡單案件,律師也要一兩年才能完全上手。所以我想說的,或許是法院,亦或者是最高法決定著律師行業的規模。
疫情之後,法院推行網上立案。但是最後還是網上立案後,再送到現場。其實法院若決心要做,技術層面上是可以做到律師在開庭前無需到法院。而這樣帶來的後果就是:大量律所不再需要太多的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去當跑腿角色。
人工智慧和大資料代表著更加先進的生產力,但歸根到底,就是資料的更高層次地運用,也就是資料的分析。在此之前,還需要資料的整合。這也是我說的:最高法決定著律師的規模,或者說直白點,最高法決定著是否淘汰大批次律師。
律師行業以前流行著師徒制,裁判文書網出來後,這種制度慢慢消失,也被同行嗤之以鼻。這是由技術改變的。
我們不能忽視技術帶給我們的變化。或許有的律師會以為,法律上的事情,大資料可以取代我們。但是對於案件事實的收集,每個案件畢竟有不同的事實,需要我們律師教導當事人拿出何種證據,所以從這個程度上來說,律師是無法被取代的。
但是對於此,我是悲觀的。自如租房現在已經使用電子合同,時間戳代表的區塊鏈技術也在慢慢形成。未來的世界,必定更多的證據以資訊資料形式存在。這也是資料,這也是屬於技術革新的內容。
但對於整個行業,我覺得不必悲觀。以前的行業是發現新大陸,會發現自己的行業領域越來越大,這可能是熊律師所說的暴發期。但是現在海水上升了,有些陸地必然會被技術的革新淹沒。但另外一點,又有許多因為火山噴發產生的新大陸,比如最近的個人資訊合規業務,伴隨著網際網路產生,或者準確地說伴隨著“資料”的海潮產生。
所以,要向前走。要關心自己的愛好,因為這可能是新的大陸。這是我認同熊律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