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國大陸實現統一的1951年,中國有53個省級行政區,即29個省、13個直轄市、8個行署區、1自治區(內蒙古)、1個地方(西藏)和1個地區(昌都)。這些省級行政區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或撤銷,或重組,共同見證了新中國的發展壯大。下面本文將簡單介紹一下新中國行政區劃變遷的歷程以及變遷背後的故事。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國的省級行政區劃變動頻繁,其中比較大的調整有以下幾個:
1.塞北四省的消失和內蒙古自治區的壯大。
塞北四省是熱河、察哈爾、綏遠和寧夏,它們的誕生有著特殊的歷史背景,清朝滅亡後,狹長且遼闊的內蒙古地區不能有效應對危如累卵的邊疆局勢,所以“移民實邊”、“蒙地改省”政策接踵而至,塞北四省亦應運而生了。
而新中國成立以後,塞北四省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恢復歷史上的內蒙古行政區劃,結束內蒙古地區東、西部的隔絕狀態逐漸走上了前臺。隨後,內蒙古自治區的管轄範圍不斷擴大,1954年,收穫綏遠省;1955年,收穫了熱河省的赤峰、寧城、翁牛特、喀喇沁等地;1956年,接納了甘肅省的巴彥浩特自治州和額濟納自治旗……
2.臨時性省級行政區的設立和撤銷。
新中國在成立初期,設立過一些臨時性的行政區,比如地處冀魯豫三省結合部的平原省、昌都解放後誕生的昌都地區、以長江為界線的蘇北、蘇南行署區等。在百廢待興的歷史時期,這些行政區都肩負著鞏固國家政權、清除當地匪患和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重任。
所以,當國民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國家財政狀況有了根本好轉,財政和國民收入大幅增長之後,這些臨時性的行政區逐漸退居幕後,消逝在歷史長河中。其中昌都地區在1955年併入了籌建中的西藏自治區,蘇北、蘇南行署區則在1952年與南京直轄市合併,恢復了江蘇省建制。
進入六七十年代,除內蒙古變動較大以外,中國其他省級行政區邊界基本處於穩定狀態。而到了八九十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展開和綜合國力的提升,中國的行政區劃也適時調整了。1988年,海南省及海南經濟特區問世;1997年6月18日,重慶直轄市政府機構正式掛牌;同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中國洗刷了百年國恥。
上世紀八十年代,海南的特徵很鮮明,一是面積比較大(中國第二大島),二是基礎差、起點低,三是農村人口多。所以在海南設省和建立經濟特區為的是改變當地貧窮落後的面貌,使改革開放政策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具說服力。而重慶直轄市的誕生,則是為了緩解四川省的行政壓力和統籌管理三峽水利工程的需要。
隨著海南省、重慶直轄市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成立,中國省級行政區定格為34個,而從53到34的變遷,正是新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歷史文化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