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測算出教學工作總量、職務工作總量及學校工作總量,從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後根據工作繁簡,確定教師的實際工作量。
1、工作量的測算:
1)學校工作總量=教學工作總量+浮動工作總量+
職務工作總量
2)教學工作總量=全校每週各科總課時數×相關學科工作量係數後的總和
3)職務工作總量=各種職務折算每週課時數的和
4)平均工作量=學校工作總量÷教職工人數
5)周平均課時數=教學工作總量÷任課教師數
6)教師的實際工作量=教學工作量+浮動工作量+職務工作量
7)教師工作量得分=教師的實際工作量×(教職工人數×40分÷學校工作總量)
2、工作量係數
語文1.3 、數學1.3、中學英語1.3、物理1.2、化學
1.2、中學政治1.1、中學歷史1.1、九年級體育1.1、其餘學科均按照
1計算。
3、浮動工作量
1)跨年級均為升學考試科目的,對任課教師加計2課時(不再乘學科系數),跨學科均為升學考試科目的,對任課教師加計3課時(不再乘學科系數)。
2)學校教研組長每週加計1課時。
4、職務工作量
副校級按周平均課時數的0.8倍計算;中層幹部按周平均課時數的0.7倍計算。非實職領導幹部在對應級別上減0.1倍計算。其他職務和其他工作內容:會計按周平均課時數的1倍計算;出納按周平均課時數的0.4倍計算;學校統計人員按周平均課時數的0.15倍計算;遠教負責人按周平均課時數的0.5倍計算;檔案管理員按周平均課時數的0.5倍計算;學籍管理員周平均課時數的0.2倍計算;資訊接收員周平均課時數的0.2倍計算。浮動工作量和職務工作量的課時直接計算,不考慮學科系數,個人累計工作量總和不超過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學校周課時總數+浮動工作量+領導幹部職務工作量÷全校教職工人數)的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