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驚蟄,萬物萌發生長。
我打小就很喜歡這個節氣,因為,名字好聽。
二十一年前,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是在鎮上醫院旁的小賣部。
“今日驚蟄,春雷響、萬物長。”
站在櫃檯內側的小女孩把牆上的萬年曆撕下一張,嘴裡唸唸有詞。
這是我跟小老闆的第一次見面。
孩子們上學,大人們上班,這時候的小賣部,肯定是沒多少人,老闆癱在櫃檯內側的躺椅上看《鹿鼎記》。
我不用去上課,因為發燒,剛剛從醫院出來。老媽給了我五毛錢,讓我待在旁邊的小賣部,她在菜場買完菜就來接我走。
那年春天,來得特別早。
陽光真好,偶爾的風似乎還帶點兒暖意。給我帶來暖意的,還有我手中緊握的五毛錢。
“給我來兩塊泡泡糖,一袋唐僧肉!”五個硬幣被我排在櫃檯上,朝櫃檯後面喊道。
“嚷嚷什麼!頭又給你嚷嚷疼了。”
“泡泡糖和唐僧肉。”我似乎被下了降頭,聲音立馬小了下來。
“幹嗎不去上課?”小老闆熟練地從櫃檯上拿出了東西。
“發燒了,到醫院去了一趟。”我接過她遞給我的泡泡糖和唐僧肉,順手剝開一塊泡泡糖塞到嘴裡,狠狠嚼了幾口。
“喔?每天騎腳踏車上下學都沒鍛煉出一個好身體啊?”
我說:“你認識我?”
她點了點頭:“每天一群放學騎腳踏車回家的,就你最吵,整條街都認識你。”
我甚至有些驕傲。
“那你幹嗎不上課?”
“跟你一樣,發燒了唄。”
我真是太傻逼了,人家明明額頭上裹著降燒用的一塊兒毛巾。
“過幾天學校的郊遊似乎你參加不了了。”我假裝很失落。但心想:生病了可以待在家裡看電視,不比春遊舒服嘛。
“好可惜,都不能背新水壺了。”看樣子小老闆是真的失落。
她把水壺拿給我看。嗯,平平無奇。
現在人講“儀式感”,沒有儀式感的生活是不精彩的。比如,今天新色號的口紅到貨了,一定要給自己化個美美的妝,塗上新口紅,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約上自己小姐妹逛街。要是小姐妹見到的時候能夠非常浮誇地問上一句“你的口紅用的哪一款,好好看!”,那她們之間的友誼可以地久天長。
“哇,好好看的水壺哦。”
看吧,我從小就有跟姑娘們打成一片的天賦。
“我也好想要一個啊。”
老闆還是直勾勾地看著電視,電視裡,韋小寶追著阿珂滿大街跑。阿珂真好看。但是,在一個小孩子眼裡,她並不比一個水壺吸引力大多少。
老闆只動了動胳膊,往櫃檯裡指了指,示意要買自己看。像極了現在的我沒事逛進了一家服務態度極差的4S店,銷售對我愛理不理的樣子。
3元。
“三文錢難死英雄漢。”
更何況是3塊錢。
2
“我有水壺,比你的還好看。”我的態度就像是逛4S店,沒錢買還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家開的大奔,看不上你們家車的顧客。
“那可以給我看看嗎?”
“等你回學校,來我們班門口,給你看我的水壺。”
嗐,哪裡有水壺,三天丟一個水壺的我,已經讓老媽憤怒到每天都是用可樂瓶子給我裝滿白開水帶到學校了。
“看看,你現在不好好學習,以後就跟他一樣,沒錢買可樂,往裡面裝白開水!”曾經在路上有家長指著我,教育鬧著要喝可樂的小朋友。
真希望以後這個小孩子能出息,不罔我被當成一個負面教材。
所以,我每天機智地往瓶裝白開水裡摻點醬油,帶到學校,再倒掉。口渴了,對著水龍頭喝就好了,這樣也比較,瀟灑。
我沒有好看的水壺,但可以把櫃檯裡的買下來。
沒有比“穿著拖鞋買車被鄙視,卻一口氣買五輛”這類打臉故事更讓人爽快的了。誰沒有幻想過當下穿著拖鞋,邋里邋遢的自己,就是故事裡穿著拖鞋買車的隱形富豪?
後面幾天,這個三塊錢的水壺成了我最上心的事情。為了湊足這三塊錢,我打碎了自己的陶瓷小豬存錢罐,每天軟磨硬泡,跟我媽說:“我來洗碗,給我一毛錢,我來拖地,給我兩毛錢......”
現在人講究“完成一個小目標,然後這些完成的小目標就是你成功的基石”。看吧,現代人奉為圭臬的東西,其實十歲小孩做得比誰都好。
“你這小孩子怎麼一做事就跟人要錢?鑽到錢眼裡去了?”
“剛剛碗洗完了,可以給我一毛錢嗎?”
“這裡有一塊錢,跟我說說你為啥這麼賣力賺錢,有個好理由,這一塊錢都歸你了。”
“我想要買個水壺,要三塊錢,可是我自己只有一塊四毛五,還差點兒。”
“喲,現在知道要個水壺了,以前那麼多水壺不當事。算了,給你兩塊錢,你把三塊錢的水壺買回來吧。再丟了,我就不給你買了。”
意外之財!
三天後,我帶著自己存的、掙到的以及老媽給的,攏共四塊多的鉅款去小賣部。
“我要買水壺!”理直氣壯的我聲音比上次來提高了八度。
“別嚷嚷了,頭,疼......”
還是小老闆,還是裹著降燒的毛巾,看樣子她的燒並沒有退。
只是從上次“呵斥”的口氣變成了“請求”。
電視上還是《鹿鼎記》,場景是小寶跟皇帝在大殿中聊天,具體說什麼我也沒注意看,氣氛看上去不是很好。
這次躺椅上換成了小老闆,老闆從裡屋閃身到櫃檯前,面無表情。
“要什麼?”
“要這個水壺!”
我要找回自己的尊嚴。
“這水壺30。”
“30?”
現在人講究“做大事的人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看吧,現在人這麼愛給你們講大道理,全是廢話,這些廢話並不能讓你買得起一個水壺。
我仔細看了看貼在水壺下面的標籤,“¥30.0”。
人家標價錢都是¥3.00,小老闆家標價籤還真是讓人失落。
以為自己進的是眾泰4S店,原來是保時捷。
我搖了搖手,說不要了,錢不夠。
老闆退到了內屋,留下看著櫃檯的小老闆和抓著四塊多錢神傷的我。
“等回學校,我好看的水壺可以借你背一下。”
“我不要!我有自己的!”我如同一隻死鴨子。
可是,誰也不想每天拎著瓶裝兌醬油的白開水遭別人異樣的眼光。
小老闆咯咯地笑:“嘴硬!”
我頭也沒有回飛奔回家。把30塊錢認成3塊錢的事情告訴了我媽,她笑得前仰後合,跨上了腳踏車給我買水壺去了。
最後,我有了自己的水壺,透明的,上面還帶著一根吸管,能把白開水喝出飲料味兒。
我每天揹著這個水壺,等小老闆回學校,等一份男人的尊嚴。
一天,兩天,一星期,兩星期,小老闆始終沒來我們班找我。
等了一個月都沒找我,我都快忘記水壺的事情了,這個可憐的水壺,一個月後就失寵,被丟到一邊。
3
“清明節,大家去烈士陵園掃墓,記得帶上水壺。”
我才想起來,自己的水壺和買它的“目的”。
她不來我們班找我的理由,是不是,因為我忘了告訴她,自己是哪個班的?
我一邊想,然後心裡默默罵了自己三遍,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能忘記告訴她。
放學之後,我推著腳踏車,揹著水壺偏離了回家的路,來到醫院旁的小賣部找小老闆。我想告訴她:忘了告訴你,我是三班的。這是我的水壺,比你的好看。
但小賣部櫃檯後面沒有小老闆,也沒有老闆,剩下一位奶奶對著電視。櫃檯裡面的水壺還在那裡,似乎都沒動過。
誰會捨得給小孩子買這麼貴的水壺?
我在店裡轉了兩圈,伸著脖子往裡屋看了兩眼。
“要買什麼?”老奶奶問。
我不是小老闆的朋友,不算小老闆的同學,甚至連小老闆叫什麼都不知道。
“就看看。”保時捷的4S店也是可以讓買不起的人進的不是。
對普通人來說,一個春天很短暫,短暫到沒有聞夠油菜花的味兒,花就謝了。
對一個十歲左右的孩子來說,一個春天很長,長到我幾乎忘記了曾經見過的人。
最終,我還是每天拎著可樂瓶子,騎著腳踏車吵吵鬧鬧地回家。
那個年紀的臭小子不會在乎一個水壺,也不會在乎一位只有兩面之緣的女孩。
初夏,我再也不像春天裡病懨懨的,週末騎著車全鎮小賣部找新鮮玩意兒。再次來到醫院旁的小賣部,那也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小老闆。
她剛剛去世。
我沒有進去,站在路邊的大槐樹下探著腦袋朝裡看,太陽很好,風也不小,搖得頭頂的大槐樹颯颯作響。
小賣部的櫃檯已經撤掉了,裡屋的穿堂風從門面店的門口湧出來吹到我臉上,我循著風,目光落到裡屋。小老闆躺在地上的草蓆上,雙眼緊閉。以往看到的那些葬禮,去世老人穿得整整齊齊,身體筆直地躺在冰棺裡,周圍圍滿親戚朋友,門口放滿花圈。
小老闆就像夏天睡午覺的我,只是睡相好看些。家裡的大人不知去到哪裡,沒有冰棺、沒有花圈、沒有親朋,只有外面馬路上給她行注目禮的我,場面相比那些去世老人,顯得冷清而孤獨。
我無意間,瞟到了一隻水壺掛在牆上,是櫃檯裡售價30元的同款。一同掛著的,還有粉色的小書包和一頂小丸子同款的小黃帽,可惜,已經到夏天了,她也等不到下一個春天了。
題圖 | 圖片來自《明天,媽媽不在》
配圖 | 文中配圖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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