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結婚已有十年,直到兒子長大已開始上初中,直到家裡好不容易積攢了十幾萬塊錢,就要被急著買車的老婆舅以及妻子那邊的窮親戚借走。我突然發現我已忍夠了與父親住在一起,住在他在上個世八十年代蓋的磚混結構的兩層樓裡,忍受父親對我失敗人生的不滿與怨恨,因為我沒按他對我的期待去努力,去實現他對我人生設定的目標,以滿足他作為父親有一個乖順又出類拔萃的兒子的野心,顯得我的失敗使他在社會上沒了可以值得吹噓的榮耀,故而把怒氣發洩在我對他的叛逆上。父親的這種強勢作派繼承了我祖父的風格,可我不像我的爺爺,用屈從讓自己聽命於權威的擺佈,結果把自己害殘了,一生都活在委曲求全的窩囊中隨波逐流。
直到家裡積攢了十幾萬塊錢,直到兒子上了初中已開始長大,直到結婚已有十年,我才意識我不能再忍受善意的遷就,再也不能讓他人來佔據我的生活,再也不想讓父親騎在我的頭上,用憤恨來數落我的不是。我真的受夠了我十年來的忍氣吞聲,受夠了妻子對孃家的意見總是言聽計從;受夠了一家三口住在父親施捨的二十平米里,連晚上與妻子做愛也怕被已長大的兒子察覺;受夠了妻子在看肥皂劇,而我在臺燈下讀書要忍受電視機裡傳來的虛假又做作的噪音;受夠了我把詩歌當作烏托邦來激發唯心主義的抒情。真的,我作為一位詩人,我再也不能對我遭遇的人生處境視而不見,好像它是與我無關的浮雲,很快會被一陣風吹散;我再也不能讓他人在客觀的判斷上替我拿主意。我是詩人,我要不僅要在詩歌的寫作中展露生命的主體,更要在現實中活出真實的自我。
那什麼是真實的自我?說真的,我以前還真沒想過這抽象的問題,但我感覺它並不陌生,其實它一直都存在我的人生實踐中,只是我沒去發現罷了。自我是生命在行動中的主體意識,它不是一個形象,而是由思維活動產生的一種被語言所揭示的意義,這種意義讓一個人用生命的實踐來體現它的價值。而我的生活是由我做主的,我會劃出一片空間來證實我為此付出的努力。
那我的空間在哪裡?如果說詩歌是我通向內心的一片淨土,那麼這片淨土只是形而上的主觀想象罷了,它是我個人用逃避的代價換回的一種精神得以專注的所在,儘管它是存在於語言裡,但畢竟它為我在現實中無處可逃提供了一種庇護,讓我的神經從焦慮的躁亂過渡到提煉的純靜。此刻,我更需要的是在外在的世界中擁有一片真實的空間,它可以讓我的一家三口在舒坦又自在的環境裡做自己的主人的空間,它是一個用真實材料建造的空間:一棟足以讓一個家庭可以感到體面與安全的房子。
自從父親拿出三萬塊錢讓我結婚,他似乎又找回了可以操控我命遠的權力,在我的妻子嫁到我家剛滿一個星期,父親就強行把我分出去,讓我自己建立家庭。我畢竟是他的兒子,也是畢家的第四代單傳,他竟狠心把我趕出去,逼我自立門戶。他給了我一間房作臥室,然後在移民時期建築的沒拆除完的老宅裡留了一點住置給我作廚房。正式分家那天,他叫母親給了我一袋米,一壺油,十個碗十雙筷子,我能拒絕嗎?這讓我剛進門的妻子感受到了作媳婦所遭受的羞辱,我能抱怨嗎?我只有強打精神忍受一切的發生。
直到家裡積攢了十幾萬塊錢,直到兒子長大已上初中了,直到結婚已有十年,直到我的財富要被人借走,我才意識到我不能再過這樣的生活:生活在父親的鄙視中,生活在還不清父親贈與恩惠的虧欠中,生活在妻子的埋怨裡,生活在兒子的學習因缺乏獨立的空間而被滋擾的內疚中。顯現,我不能袖手旁觀,讓即將的發生又把我推回過去;我必須往前走,一無反顧地住前走,而即將發生的只能是改變,必須徹底顛覆過去的僵化模式,從不確定性的可能中找到活下去的機會,這是我要做的,也是詩歌要我這樣做的,只有這樣做,詩歌與我都會得到拯救,並在被拯救的希望中走出一條詩與人合二為一的道路。
有一天,天剛亮。我爬上在父親手上建起如今已改成豬圈,柴火間,堆放雜物的侖庫的瓦屋頂上,把瓦片一掀,拆掉橫樑,叫來挖機,三下五除二地把破舊的餘房變成平地,我要蓋房子,蓋一棟在我手上建起的具有徽派風格的樓房。我拿定主意立馬行動的決心與勇氣,讓不知所措的父親啞口無言,讓準備把錢借出去的妻子愣住了。真的,我受夠了我自已,我得拿出男子漢的精神改變自己,改變家庭的格局,我要做主,我要從父親手中奪回我也已做父親的權利,不再只是他的兒子,畢竟我的兒子也已長大,我要做我兒子眼裡的父親,不再是我的父親眼裡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