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立好的家規,對孩子來說,這些規矩會成為習慣,而不是束縛。
作者 | 夏天
無意中刷到一段小影片,看後很是憂心。
一個6歲的小女孩在飯桌上七扭八歪地坐著,媽媽催促她趕緊吃飯,她開啟雙臂,齜牙咧嘴地對著媽媽“啊......啊......”亂叫。
外婆隨口說了她一句,她跑過去對著外婆的腦袋“咚......咚......咚”敲了好幾下。
好不容易坐下來吃飯,外婆給她夾菜,她嚼了嚼又把菜吐進碗裡。
外婆想要給她洗澡,她沒大沒小地對著外婆怒吼:“我不要,我不要,老外婆。”
接著,她就在地上打滾耍賴。
最讓人生氣的是:
小女孩如此驕蠻任性,小女孩的爸爸卻像個局外人一般坐在角落裡喝茶品茶,媽媽也是事不關己地坐在一旁玩手機,兩個人看著女兒胡鬧,都沒有管教女兒的意思。
老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
一個孩子三歲的言行,基本可以預言他們成年後的個性。
一個小時候霸道,無理,驕蠻,任性的孩子,長大後只會更加肆無忌憚。
而且,孩子的未來還極有可能因為自己的脾氣秉性吃大虧。
武志紅老師說:
“父母是孩子最大的命運。”
一個孩子的未來怎樣,就看她早期從父母那裡接受了怎樣的教育。
所以,教育孩子,一定要趁早。
父母的管教,是有有效期的
作家龍應臺曾講過一件朋友女兒的事:
有一次,她正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朋友剛滿18歲的大女兒和自己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
只見朋友的女兒和男友手上都各自拿著一支菸。
朋友的女兒穿著暴露,前面露著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分還有一個刺青。
而那個男孩的手腕和手臂上也都有刺青。
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卻對家裡的客人露出一副很不屑的眼神。
龍應臺看著眼前這個乖張、叛逆的女孩,內心很是感慨。
10年前,她第一次見到這個女孩時,女孩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把她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地畫出來。
她那時還經常讓朋友帶女孩去拜師學藝,然而,朋友總是找一大堆理由來搪塞她。
她怎麼也沒想到,10年過去了,女孩竟然從一個很有繪畫天賦的女孩變成了一個傲慢無禮的“女混混”。
這件事之後,龍應臺就警醒自己:
“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自己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
因為,父母的管教是有有效期的。
孩子小的時候,父母對她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
一旦錯過教育孩子的黃金時期,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上十年前的來得有效了。”
從幼兒到少年正是孩子性格塑性的關鍵期。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誘惑,會犯錯,會迷路,如果父母沒有及時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孩子很有可能會走上歧途。
鄰居的女兒,在高中時期就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小太妹”。
她經常暴力欺負新同學,偷同學東西,對老師不敬。
有一次,她在學校喝酒鬧事,用碎掉的玻璃瓶劃傷了同班女同學的臉。
她不僅被學校開除,還面臨著一份不小的賠償。
她的爸爸氣得拿皮鞭抽她,她一把奪過爸爸的皮鞭扔在地上,憤恨地對爸爸說:
“小時候沒管我,現在也別想管我。”
其實,鄰居的女兒之所以變成今天這樣子,都是因為父母的放任自流。
鄰居的女兒小時候就很喜歡欺負比自己弱小的孩子,也經常會有被欺負孩子的父母找上門去討要說法,但他們不是假裝樣子隨便訓斥女兒幾句,就是蠻不講理地把找上門的父母轟走。
梁啟超說:
“人生百年,建樹立足在於幼年所受的教育。”
如果鄰居的女兒從小能夠得到父母正確的引導,也許她就不會一步錯步步錯。
所以,一定要在父母有效期內管教好孩子。
因為一旦錯過這一時期,父母許可權失效,就再也沒有機會補救了。
小時候不立規矩,越長大越難管教
俗話說:
“小樹不修不直溜,人不修理不成材。”
也就是說,樹木在小的時候要修剪枝椏,長大了才能變直。
孩子要在小的時候好好管教,長大了才能懂道理、明是非。
李玫瑾教授也曾說過:
“三到六歲一定要性格培養到位,性格培養就是給孩子立規矩。”
所以,一定要在六歲前給孩子立規矩,如果小時候不立規矩,越長大越難管教。
海南警方曾經發布了一段影片:
一位媽媽在審訊裡與涉嫌電信詐騙的兒子抱頭痛哭。
媽媽一邊哭,一邊教訓兒子:
“人家叫你怎麼做你就怎麼做,都跟你說了我教你你不聽,父母教育不了就是社會教育,社會教育不了就是公安局,法院教了。”
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然而,這個時候父母再怎麼教育孩子也為時晚矣。
去年暑假,浙江一個5歲的小女孩一邊哭,一邊在派出所自首:
“警察叔叔,把我關起來吧。”
原來,小女孩邀請朋友到家裡玩,朋友把手錶落在小女孩的家裡了。
小女孩很喜歡這個手錶,就偷偷把朋友的手錶藏起來,想要據為己有。
小女孩的媽媽發現後,覺得女孩的行為有盜竊的性質,就想讓她到派出所自首,把事情說清楚。
後來,小女孩也確實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勇敢地跟朋友道了歉。
小女孩媽媽的教育方式,也得到了網友的一致稱讚。
老話說:小錯不改,必釀大禍。
只有從小給孩子立好規矩,約束好孩子的行為,讓孩子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孩子才能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美國前“第一夫人”米歇爾,在女兒很小的時候就給女兒們制定了嚴格的家規。
從飲食起居、生活習慣到行為舉止,每一樣都要求女兒們嚴格遵守。
正是在這樣的教育下,米歇爾的兩個女兒即使從小生活在優越的環境中,身上也沒有沾染上一絲驕奢放逸的氣息。
她們獨立,進取,自信,努力,落落大方,內外兼修。
如今,米歇爾的兩個女兒一個考入了哈佛大學,一個考入了密歇根大學,並緊跟母親的步伐,參加各種慈善活動,貢獻自己的光和熱。
哈佛醫學院心理學家阿爾文.普森說:“父母必須擇善固執。”
只有制定清楚的規則,孩子才會有所依循,養成責任感,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父母從小給孩子立的規矩,都會成為孩子未來人生路上的指路明燈,指引著孩子朝著明亮的地方去。
給孩子立規矩,最好使用這3個“絕招”
很多時候,我們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會有一種越用力越無力的感覺。
我們給孩子立好了規矩,可無論我們怎麼說,怎麼教訓,孩子就是不執行。
我們沮喪地認為,孩子沒救了。
事實上,不是孩子沒救了,而是我們用錯了力。
有句話說得特別有道理:
“教育孩子需要一種綿力,要順應孩子的感覺和節奏,錯誤的教育方向和方式,孩子會把你撞飛。”
要想讓孩子自覺遵守規矩,不妨試試這三個“絕招”:
1. 不要強制性地要求孩子
小說《你一生的故事》裡有這樣一個片段:
小時候,我曾發過誓,等我當了媽媽,一定和孩子講道理,把孩子當成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來看待。
可是,我最終還是說出了那句不講道理的話:
“因為我是你的媽媽,我說讓你吃飯,你就得吃飯。”
回想一下,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是也是居高臨下地,一廂情願地強迫孩子遵守我們制定的規矩。
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說:
“不論什麼時候,當我們命令或者強迫孩子做事情,就會導致權力之爭。”
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她們不願意受到控制和支配。
一旦父母採用強權壓迫孩子,孩子就會透過反抗強權來展示自己的力量,這就會讓教育陷入一種惡性迴圈中:
父母越鎮壓,孩子越反抗。
孩子的不良行為不僅不會得到任何改變,反而會繼續。
所以, 當孩子出現不當行為時,父母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注意自己的語氣,溫和而堅定地教育孩子,只有避免“權力之爭”,孩子才會願意聽父母的教導。
2. 讓孩子自己承擔後果
閨蜜的女兒,一直在嬌生慣養中長大,十分任性。
有一次,閨蜜讓女兒把自己沾滿了泥土的涼鞋拿到衛生間衝一下。
過了一會兒,閨蜜到衛生間一看,整個衛生間已經“水漫金山”。
閨蜜很生氣,一邊訓斥女兒,一邊拿著墩布收拾,女兒則一副嘻嘻哈哈的樣子。
閨蜜的老公下班回家,剛好看到這一幕,生氣地對閨蜜說:
“你不能總是替她收拾殘局,讓她自己來。
你總是這樣幫她包攬過失,她永遠也學不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於是,閨蜜把墩布給女兒,讓女兒自己把衛生間清理乾淨。
結果,閨蜜女兒在爸爸的嚴厲目光下,一邊哭一邊收拾,整整收拾了快一個小時。
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說:
“犯了錯誤的人應該承擔後果,讓他們承擔後果可以更好地讓他們不再犯。”
因為心疼孩子,替孩子去承擔責任,庇護孩子,其實是縱容孩子的錯誤行為,讓孩子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有恃無恐。
只有讓孩子承擔後果,嚐到苦頭,孩子才會明白自己的錯誤行為將產生怎樣的後果,才能學會約束自己不再犯錯。
3. 規矩要貫徹始終,不能有一次縱容
有一次,我和老公一起帶女兒去公園玩。
出發之前,我跟女兒“約法三章”:
不準買東西,不準買東西,不準買東西。
結果,剛到公園門口,女兒就站在一個賣風箏的小攤前哭鬧著不走,我剛想發火,老公攔住我說:
“小孩子嘛,少不了的。”
結果,買了風箏後,女兒經過賣棉花糖的小販身邊時,吵著要棉花糖。
經過賣玩具的小販身邊時,吵著要玩具。
等逛完公園,我和老公的手裡已經塞滿了玩具。
出門前的“約法三章”成了“廢話”,所以,立了規矩後,一定不要隨意改變。
因為在孩子眼中,規矩一旦被改,孩子就會認為規矩是可以被破壞的。
如果規矩不斷地被破壞,被更改,最後就會失去效用,讓孩子的任性得逞。
更可怕的是,今後無論父母定下多麼嚴厲的規矩,孩子都不一定會遵守。
只有把規矩貫徹始終,不讓孩子有空子可鑽,孩子才會踏踏實實地遵守規矩。
我們都知道,漏斗有兩個口,一個口大,一個口小。
平時使用漏斗的時候,我們一般大口入,小口出。
但是“漏斗法則”告訴我們:
教育孩子,要先緊後松。
因為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如果我們在孩子小的時候比較寵溺、放任、偏袒,孩子長大後的出口就猶如漏斗小的那一端,孩子能走的路,會越來越小,越來越狹窄。
但如果我們從小嚴格要求孩子,給孩子良好的教育,讓孩子懂得自我約束,孩子未來的出口就猶如漏斗的大口般寬廣。
因此,想要養出一個優秀的孩子,一定要重視孩子的早期教育。
只有從小狠心管教,才能幫助孩子有一個寬廣明媚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