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下放到沙洋勞改農場的人員參加集體勞動。(檔案型別:照片檔案;儲存地:最高檢檔案館)
從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十年“文化大革命”,是全域性性的、長時間的“左”傾嚴重錯誤,使黨、國家和各族人民遭到新中國成立以來時間最長、範圍最廣、損失最大的挫折,民主和法制被肆意踐踏。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四人幫”攻擊“公安部、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都是從資本主義國家搬來的,是凌駕於黨政之上的官僚機構”,要把公、檢、法機關從“政治、思想、理論、組織上徹底砸爛”,全國各級政法機關遭到嚴重破壞,檢察機關成為重災區。1968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先後被撤銷。1969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幹部職工下放到湖北省荊州地區沙洋勞改農場進行勞動鍛鍊。
歷史啟示我們,國家法治必須加強,法律監督只能強化,檢察機關決不是可有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