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影片在網上大火,引發了極大的爭議,影片中,幾位家長帶孩子從正在打球的球場中間穿過,正好打球者後跳接球,直接把孩子撞倒在地。#明少早說##凌雲觀職#
接下來,網友分成了幾撥。
一撥網友認為:家長應該負全責,球場本來就是打球的地方,運動進行過程中家長沒有意識到危險,帶孩子橫穿,應該自己負責。
另外一撥網友認為:打球者應該全責,畢竟給人家孩子造成了損失,尤其是對面發球的那位,明知道有人橫穿還繼續發球,缺乏基礎的安全意識。
還有的網友認為:雙方都有責任,應該各打五十大板,都長長教訓。
這件事剛發生,小區有個家長,就把這個圖片發到鄰居群裡,提示小區的其他家長看住自己的孩子,不要橫穿球場,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本來大家感謝善意提醒就好了,接下來幾個家長的發言讓我大跌眼鏡,直呼“好傢伙”。
有人說:應該把球場封閉起來,球場太危險了!
還有人說:我家孩子就喜歡看別人打乒乓球,雖然他剛會走,但是就喜歡往前湊,有一次要不是我眼疾手快,就被一個打球的大爺撞翻了。
他們的發言,讓我想起了一個寓言故事:
在沒有鞋的時代,國王出行扎到了腳,於是回來之後準備下令——全國用牛皮鋪在道路上,防止把人的腳扎傷!
這是什麼思維?是典型的“巨嬰思維”——全世界都是“我媽媽”,都應該來滿足我的需求。
國王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不應該殺掉全國的牛把皮鋪地上,而是給自己做一雙鞋,把牛皮包在腳上就好了。
同理,球場對孩子來說危險,不應該把球場封閉起來,應該做的是家長看管好自己家的孩子,不要去有危險的地方。
如果按照“我不方便/有危險,別人就要照顧我”這個邏輯,那別人是不是可以要求,這位家長把自己和孩子封在房門裡別出來。
這個解決方案,看起來成本要更低一些,也更具備合理性。
另外一個家長的發言,在我看來更搞笑。
如果我是小朋友的家長,孩子差點被撞到,我會思考以後帶孩子去什麼地方玩,才不會有危險,我還會教孩子如何躲避危險,而不是為了我“反應快”而沾沾自喜。
因為不可能孩子每次遇到危險,我都在身邊,也不可能每一次我的身手都那麼“矯健”,與其等到孩子受傷後,後悔和難受,不如儘量降低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
遇到問題,我們首先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儘量降低損失,其次是如何避免再次發生同類的問題,當然了,最好是預見問題,並且避免問題。
就好像醫生“治未病”,才是最高境界——沒病預防,而不是等到有病開刀手術。
千萬不要遇到問題,就一味地推卸責任給別人,這樣對自己毫無益處。
我特別喜歡劉潤老師的觀點:誰損失大,就是誰的責任。
在這件事情上,哪怕法律最終判決打球者要賠錢,責任最大的一方也是家長。
萬一這個過程,對孩子的大腦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打球者的責任就是賠錢,家長卻要對孩子負責一輩子。
早一點懂得這個道理,就早一點避免更大的損失,不是事後有人負責,就萬事大吉了,最好的問題處理方式,就是避免問題發生。
每個人,都應該先對自己負責,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