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生物成熟的練習過程來說,遊戲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遊戲本身是對社會行為的模擬和扮演,一般情況下來看確實對個體的能力培養,價值觀塑造,思維能力鍛鍊甚至行動能力和專注度訓練有好處,並且人類不是唯一在成熟期以前進行遊戲的,很多哺乳動物的追逐打鬧本身也是一種遊戲。
2、我們不能狹隘的把遊戲等同於電子遊戲或者電腦遊戲,包括過家家,扮演打仗,下棋,彈玻璃彈子,打球等都是遊戲,不然也不會有四年一屆的Olympic Games這種盛大的活動,所以噴遊戲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3、問題在於反饋和獎勵機制,這裡分兩個內容講:首先遊戲內容是否是良性迴圈的,例如圍棋象棋促進思考,過家家促進假設性生活體驗等,電腦遊戲本質上是將這些遊戲行為電子化,因此,遊戲的反饋引導很重要,是否能清晰的明確遊戲意義和目的勝於單純的堵和疏;而遊戲的獎勵機制實際上是個大問題,一盤象棋很少會下到兩個小時,而下完以後的反饋不一定會激起過度的神經興奮,而一局十多分鐘的高強度競技性遊戲,可以誘發強烈的興奮感,而這種興奮感的消散會導致個體的空虛感或者無聊感,因此需要不斷強化這種興奮感以獲得持續的興奮。本身獲取興奮是動物本能行為,但過度的追尋興奮會導致對其他事物的無意義感產生。反饋還會產生另一個效果,例如做任務的遊戲,其反饋會誘導重複行為,如果工作中設計此類反饋可以提升工作愉悅度和熱情,也有策略類遊戲可以獲得智力上的滿足感等等,這些正向的反饋是促進思維發展,大腦發育的有效功能。
4、所以控制遊戲實際上需要控制的是型別和程度,讓一個人下一天棋可以把人累趴,而某類強刺激性遊戲玩一天雖然也會累,但因為強烈的興奮感會導致抵消疲憊感,同時造成大腦結構根本(有相關研究結論)。因此什麼型別的遊戲都嘗試一下並不是什麼壞事,但是失去程度管控一定會造成不良結果。
5、某些開發商實際上不是做遊戲的,而是把遊戲當作一個殼,套著遊戲的外皮玩營銷那一套,並且這些套路在房售,網售等經濟行為中隨處可見。
6、遊戲是為了增加社會行為的習得,理論上是提升習得效率的過程,但是習得社會行為光靠遊戲在人類社會是不夠的,還需要依靠大量的前人總結的資訊來整合遊戲過程中的零碎經驗,因此閱讀是十分重要的,有時候家長也該自覺的那點書來讀一讀,引導孩子讀一讀,而不是一方面把孩子扔一旁,一方面說遊戲如何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