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惡念,無法直視。
張鯤鵬是江蘇淮安人,初中文化,在畢業後還曾去到河南武術學校練了兩年的武術,後於2009年投奔了在北京打工的大哥,並在某速遞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成了一名快遞員。
而在2009年,來自河南鄭州的女歌手付麗與著名詞人方某山合作,打造了個人首張迷你專輯《雲淡風輕》。
付麗參過軍、入過伍,還曾任職過教師,但由於熱愛音樂,付麗選擇了追求夢想,從而辭去工作隻身到了北京,入住在北京朝陽區某小區中,正好是快遞員張昆鵬所負責派件的幾個路段內。
2010年11月10日,張鯤鵬與付麗初次相識。原本該小區的客戶通常是下樓自取快遞,快遞員並不會送到門口,不過付麗顯然是不清楚這點,她喜歡網購,快遞包裹也大多是讓快遞員送到門口,而且付麗是個有親和力的人,與他人相處並不會讓對方感到很有距離感。
付麗為張鯤鵬開啟門後微笑以待,並且在簽收快遞時讓張鯤鵬進了門,兩人也聊了幾句,付麗還大方送給了張鯤鵬自己的專輯。並且因為網購的緣故,張鯤鵬偶然能見到付麗,兩人之間雖然並不是非常熟悉的,但至少不算是陌生人
張鯤鵬每次見到付麗都喊姐,以姐弟相稱,付麗也沒有反對。然而付麗沒有想到的是,張鯤鵬見財起意,由於付麗留給了張鯤鵬很深的印象,張鯤鵬想當然地認為付麗是有錢的。
2012年7月30日下午,張鯤鵬來到付麗的房間前,聲稱付麗的快遞到了,付麗並沒有多加懷疑,從而打開了房門,張鯤鵬見屋內只有付麗一個人在,於是持刀控制住了付麗,之後從付麗的錢包中搶得1600元錢。
據張鯤鵬被捕後所述,他原本是沒有殺人的打算,但看到被綁住的付麗仍然在喊救命,他害怕暴露,因此掐住了付麗的脖子,致其死亡。
7月31日晚,警方在列車上將張鯤鵬抓獲歸案。付麗的家屬則提出了130餘萬元的賠償。
在我國刑法中,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搶劫罪。但依照刑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為構成了搶劫罪。
而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張鯤鵬雖然有殺人的行為,致一人死亡,但張鯤鵬殺人的目的是為了搶劫罪,因此以搶劫罪論處,搶劫罪的最好刑罰是死刑。
張鯤鵬最終是被法院依法判處了死刑,另外在賠償問題上,新《刑事訴訟法》明確了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不包含在“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範圍內,故法院判決只支援了喪葬費、交通費和住宿費損失3.5萬餘元。
不過受害人付麗的家屬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因一個微笑,付麗的生命定格在了29歲。如果付麗自己下樓取快遞,沒有讓張鯤鵬進門,該案大機率不會發生,因此該案也引發了不少網友對快遞員要不要送貨上門的討論,而大多數人認為,錯不在付麗的微笑,也不在於她讓快遞小哥送貨上門,如果因此而心生惡念,意味著這人很大可能會犯罪,只是受害者不一定是付麗。
在生活中,我們難免要與其他人產生往來,要有防備心理也並不是說要時刻緊繃神經,事實上透過獲取對方的信任而實施犯罪,更是對社會信任的一種傷害,大家都希望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能夠得到他人的善意,又怎麼能因為他人的善意而將其置於險地,甚至認為這是一起因為善意引發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