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估與觀察要點。
1.瞭解患病情況及合作程度。
2.評估意識狀態、視聽能力及失語的型別。
3.評估環境及心理等影響因素。
(二)康復護理要點。
1.構音障礙者。
(1)囑其放鬆口面部肌肉,進行腹式呼吸及用力呼吸。
(2)訓練發音,先發韻母,後發聲母,先學喉音,再學唇音。
(3)訓練舌操運動,發“h”。
(4)訓練唇部開合、呲牙及抿嘴。
2.失語症者。
(1)聽理解障礙者。
1)出示圖片或物品,示意其指出圖片或物體。
2)呈現多張動作圖片,發出動作指令,囑其指出相應圖片。
(2)閱讀理解障礙者。
1)呈現多張詞、圖卡片,囑其進行詞-圖匹配並演示動作,逐漸增加難度。
2)呈現句子與圖片,囑其完善句子與圖片相符。
(3)言語表達障礙者。
1)言語失用症者。
訓練發/a/、/i/、/ei/等音,囑其練習不同的音高、音量和持續時間。
囑其做張嘴、閉唇、伸縮舌、舔上下齒及頂硬顎等動作。
囑其拼音,用/m/和/a/拼出“媽”、“麻”、“馬”、“罵”。
2)口語表達障礙者。
囑其跟數1~10,告訴“1是衣服的衣”,並呈現衣服的圖片,反覆說“衣”。
唱簡單、熟悉的歌曲,誘導其說出歌詞,必要時提供歌詞。
展示圖片,說出語句的前半部分,囑其說出後半部分,適當提示。
出示物品,囑其說出物品名稱、類別及功能。
用手勢或動作演示,囑其表達動作內容。
⑥說“火”字,囑其說出相關詞語,如火焰、火柴等。
(4)書寫表達障礙者。
1)囑其將拆開的字組合並寫出,如“巾”和“冒”組成“帽”。
2)出示“馬”字,囑其寫出含該字的其它字,如“嗎”“螞”等。
3)讓有一定字詞書寫能力者進行短句書寫。
(三)指導要點。
1.告知訓練應與實際日常生活相結合。
2.教會言語訓練的方法。
(四)注意事項。
1.訓練時語速減慢,使用簡潔、易理解的句子,給予反應時間。
2.選擇安靜的環境、其情緒穩定的狀態進行言語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