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軍接受了131萬日軍的投降,並收繳了其裝備的武器彈藥。
按照何應欽的說法,收繳的槍支彈藥數量為:
步騎槍685897支,手槍60377支,輕重機槍29822挺,步機槍子彈180994000餘發,手槍子彈2035000餘發。
何應欽時任中國陸軍總司令,上述統計中的步騎槍數量、步機槍子彈、手槍子彈與“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各受降地區收繳日軍槍支數量統計表”和“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各受降地區收繳日軍彈藥數量統計表”中的統計吻合。
而這兩個表中手槍數量的統計要比何應欽的說法中偏少些(56698支),輕重機槍數量的統計則略多些(30961挺)。
研究戰史,很多時候是需要從原始檔案中的資料去作分析的。實際上正規化的軍隊中,對於兵員武器實力數的統計,向來都是力求嚴謹的,因為這是調配資源和部署作戰的基礎。
但是在國軍中,很多資料統計確實是一團糟。就連抗戰勝利時的武器收繳情況,細看的話,也是一筆說不清的賬。
比如上述的兩種不同資料,一個乾脆就是國軍陸軍總司令部的彙總,另一個則是當時陸軍總司令何應欽的說法。其資料不同之處,肯定還有來源,只不過是與我們看到的統計表不同罷了。
如果說這兩種不同的資料尚且在可用接受範圍之內(因為畢竟相差還不是太大),那我們細看各受降區的收繳統計,就又發現更大的問題了。
之前我們講過在臺灣地區的受降、收繳武器情況,在彙總的統計表中,在臺灣地區僅收繳到8439支步槍,而機槍收繳數則有5758挺,哪有輕重機槍與步槍配比如此接近的部隊?
而在臺灣投降的日軍僅陸軍就有5個師團及其他附屬、獨立部隊,合計達12.8萬人,另有海軍近4.7萬人,步槍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只收繳到8439支。
接下來我們研究各受降區的情況,匪夷所思的地方還多得是。
以第一戰區的受降來說,該部受降區域為鄭州、洛陽、新鄉地區,該區域內的日軍有第12軍司令部及直屬部隊、第110師團、獨立第6、第10警備隊(相當於旅團)和其他獨立及附屬部隊,共計有43334人。
但據該戰區統計,收繳到的武器數量則有:
步槍40480支、輕機槍1114挺、重機槍255挺、自動步槍365支、手槍3217支、擲彈筒833具、迫擊炮177門、步兵炮13門、山炮27門、野炮26門、榴彈炮44門、戰防炮32門、高射炮/高射機槍69門、特重火炮9門。
對於熟悉軍隊編制的朋友來說,其實一眼就能看出問題來了:
日軍投降人數只有4.3萬餘人,但步槍的收繳量卻超過了4萬支,幾乎達到了人手一槍的程度。實際上在二戰中,最富裕的軍隊也不可能有如此之高的步槍配備比。
尤其是第一戰區受降範圍內,日軍作戰部隊僅1個師團和2個獨立警備隊,半數日軍都是炮兵、輜重等輔助作戰部隊,本來就不可能有很高的步槍配比。
而更有意思的是,國軍的陸軍總部所掌握的第一戰區收繳武器數量卻與上述的統計差異極大。
在陸總這邊,第一戰區收繳到了:
步槍28263支、輕機槍866挺、重機槍214挺、手槍2489支、擲彈筒688具、迫擊炮87門、步兵炮15門、山炮30門、野炮26門、榴彈炮44門、高射炮/高射機槍71門、戰防炮37門、其他火炮13門。
兩相比對,陸總的資料與第一戰區的資料在火炮數量上基本相當,甚至還略有增加。而槍械、擲彈筒和迫擊炮類則有相當大的降幅。
其實陸軍總部不會自己去調查統計,它只是彙總各戰區的收繳武器數。所以陸總的這個資料,其實也是第一戰區呈報的。
相對於之前4萬多支步槍的統計,這個2.8萬餘支步槍的統計很明顯是稍微合理些的(按照編配情況,其實也偏多)。
那麼為什麼同一個戰區的收繳武器數,會出現兩種不同的情況呢?
這其中的原因必然是比較複雜的,但並不妨礙我們在現有材料基礎上的推斷和分析。
首先,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戰區收繳的4萬多支步槍的那一組資料,肯定是超過日軍正常編制的,那麼這些多餘槍械從何而來呢?
第一個可能的要素:偽軍。
第一戰區範圍內偽軍眾多,其中一次被編遣的偽正規軍就有38619人,裝備各類槍械25969支。
其實這些偽軍也都是老熟人了,因為其大部分本就是國軍投敵的。因此在日本宣佈投降後,這些部隊立即被授予新編軍、先遣軍的番號,原地固守,等待在大後方的國軍部隊前來接收。
其中最主要的龐炳勳部有22190人,被編為新編第1路軍;其餘各路偽軍的新番號還有:先遣第5軍、新編第77師、陝州先遣軍、安東先遣軍等部。
這些先遣軍的番號只是暫時的,國軍抵達後,偽軍中的精幹部隊就與國軍合編了,稍次的部隊則編為地方團隊,雜七雜八的部隊則直接繳械遣散。
那麼很有可能在第一戰區最初的統計中,所謂的4萬多支步槍,加上其餘的手槍、機槍、迫擊炮等,其實是包含了收繳部分偽軍武器(指被直接繳械遣散的這一部分)的統計在內的。
因為我們也看到了,在重武器的統計上其實相差不大,主要的統計差別在槍械和迫擊炮方面。而偽軍恰恰是不裝備重武器的,那麼除開已經編入到國軍中的那一部分偽軍,其餘被遣散偽軍的武器裝備量可能就是兩種不同統計之間的差額了。
而在向陸軍總部呈報收繳資料時,偽軍這一部分有可能就會被排除,從而出現了資料的不同。
當然了,即便是僅收繳日軍武器的這一部分,其實在步槍、手槍的數量上,相對於日軍編制而言,也是偏多的。
抗戰末期的日軍自然沒有資源實現超編配置,但在1944年的河南會戰中,由於國軍大敗,日軍繳獲了不少武器。
這些武器中的一大部分被供應給了偽軍,是偽軍武器裝備的主要來源。而日軍由於日械武器彈藥供應的匱乏,其實也有部隊在使用繳獲國軍的武器,即所謂的國械日軍。
在步槍、機槍的統計中由於沒有分具體型號,我們不好判斷,但是在收繳彈藥的統計中,我們則發現了問題。
在第一戰區收繳日軍彈藥的統計中,有7.62毫米子彈214279發、7.92毫米子彈2084144發,此外還有衝鋒槍彈50461發,合計將近235萬發。
而日軍自己的6.5毫米和7.7毫米子彈,一共有約607萬發。
在陸軍總部的第一戰區收繳彈藥統計中,資料有變化,其中日式子彈為816萬餘發,7.92毫米子彈為128萬餘發。
很顯然,不論哪組資料,七九子彈的數量都在百萬發以上。
尤其在收繳日軍的裝備中還出現了自動步槍365支,一開始不清楚這是什麼槍,後來一看彈藥才知道這應該是美式的湯姆遜衝鋒槍,日軍投降時還有子彈5萬多發。
而在隨後第一戰區將繳獲日軍的武器,逐步下發到各部隊時,我們也能頻頻看到國械武器的發放。
如38軍接收七九步槍220支、七九輕機槍32挺、82迫擊炮10門;冀魯豫邊區挺進軍接收七九輕機槍20挺、七九重機槍6挺、82迫擊炮2門;第78師接收七九輕機槍12挺;第85軍接收七九步槍344支、七九輕機槍20挺;第30軍接收82迫擊炮29門等等。
上述部隊大都是整建制部隊,只是小批次補充武器,但卻能從收繳日軍的武器中得到國械裝備。
所以綜合上述情況判斷,第一戰區受降日軍4.3萬餘人,但卻能收繳到超過4萬多支步槍的情況,其實是包含了部分偽軍武器或日軍自用的國械武器在內的。
即便是後來呈報到陸總的2.8萬餘支步槍,其中也應包含部分國械武器。
所以在抗戰勝利後收繳日軍武器的細節,還有很多地方值得研究。尤其是偽軍武器的繳械是否包含在其中,又或是日軍使用國械武器,而後被收繳的情況,值得進一步的探討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