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部分武漢人來說,奮鬥一生就是買房買車,結婚生子,買了房子後,都會把房產證辦好,這樣才踏實。
自2015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不動產登記暫定條例》,大部分城市陸續把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換髮成“不動產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以前是房產證+土地證,現在是不動產權證。
有啥區別?請看圖:
一、什麼是房產證?
房屋產權指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權屬登記是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係的行為。
房產證是進行房屋權屬登記後的證明檔案之一,房屋權屬證書包括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證等。
注∶房屋共有權證與房屋所有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房產證上有哪些資訊?
房產證上的資訊包括產權人姓名、共有人姓名,房屋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房產編號、登記字號、房屋型別、房屋性質、土地用途、建築面積、房屋使用年限、附記。
1.產權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就是房屋權屬人,是一種權益資產。
2.共有情況:
(1)單獨所有指,不動產權證上登記人所有,佔有全部份額;
(2)共同所有指,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共同享有產權,不分主次,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3.房屋用途: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兩大類。(非居住分為:商業性質、辦公性質、工業性質和車位等等。)
4.房屋坐落:記載房屋位置、路名、街道、樓棟、門牌、房號等。
5.房屋面積:記載房子的總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注:出現附記有違章面積的,不可以進行交易)
6.房屋型別:
(1)居住用房∶ 商品房、房改房、豪宅、解困房、安居房、集資房等;
(2)非居住用房∶商鋪、寫字樓、公寓、車位、酒店、廠房等。
7.使用年限:不同性質的使用年限不同,住宅的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的使用年限為40年,辦公,車位的使用年限為50年。
8.不動產單元號:是房子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有利於保護房子產權人的財產權,透過不動產單元號,可鎖定該不動產資訊。
9.附記:記載房屋的違章、司法型別等特殊情況。
溫馨提示:大家在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仔細檢視買家所提供的房產證上的資訊,核驗房屋的產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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