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是一所財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為主,法、工、文、理、藝術等學科協調發展的髙等財經學府。
資訊管理學院組建於1998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經濟資訊管理系。學院名譽院長為中國著名經濟學家,中國數量經濟學、資訊經濟學創始人烏家培教授。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並獲得學士學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雖無本科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學士學位未滿三年可以先入學課程學習,待滿三年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後方可申請碩士學位。
4、具有大學科學歷,但無學士學位或大專學歷者可參加課程學習,獲得江西財經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但不能參加碩士學位申請。
二、同等學力申碩課程學習階段和學位論文階段相關要求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分為三個階段:課程學習培養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全國統一考試階段(簡稱第二階段)和撰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三階段)。
1、第一階段(課程學習):申請人自透過資格審查之日起,按學校教學進度安排,修完江西財經大學同等學力規定的全部課程,按要求參加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可獲待江西財經大學硏究生課程結業證書(為同等學力教育)。課程學習期一般為1年,每月集中雙休日授課。
2、第二階段(全國統一考試):獲得學士學位滿3年並修滿學校規定的學分者,申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專業綜合考試。(每年一次)
3、第三階段(論文寫作答辯):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專業綜合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碩士學位論文寫作階段。
論文透過評審、答辯,經我校學位委員會批准,授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頒發的工學碩士學位證書。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一般為1年,五年內未全部透過課程和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者,所修課程學分無效。
注:申請人必須在完成規定學分並透過全國外語水平統考後一年內向學校提出學位論文申請。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每年3月初報名,5月下旬考試。外語統考約4-5級水平。
三 、課程設定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工學類)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學分 |
授課方式 |
公共課 |
中級西方經濟學 |
2 |
面授+網路 |
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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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經濟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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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語(精讀、聽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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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課 |
工程數學(經濟數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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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物件方法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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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與工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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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戰略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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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分析與設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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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專案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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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設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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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實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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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 |
資本市場理論與實務實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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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計算機網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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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寫作與規範 |
2 |
/ |
課程設定以我校本專業現行碩士研宄生培養方案為基本依據。有公共課、必修課、選修課三大類,總計共修14門課,總學分數為32個學分。所有課程均有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或博士主講
具體可檢視:江西財經大學資訊管理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課程研修班招生簡章_江西財經大學同等學力申碩_125在職研究生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提交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論文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能申請碩士學位。若因證書不真實造成後果,一切責任由本人自負。
2、申請人因個人原因中止學習,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3、參加國家考試費用,學習期間的書籍資料費、學位論文列印費、到校聽課、參加考試、論文答辯的差旅、食宿等各項費用自理
4、所有教學、考試規定都以江西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政策為準
五 、招名流程
1、填寫報名表。
2、交最高學歷或學位證書、身份證電子版及影印件各一份。
3、交免冠藍底近照4張(其中2張一寸、2張二寸)及一寸藍底免冠照片的電子版。
4、經稽核合格後,學員在規定時間內來報名中心繳納第一階段費用並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