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張照片呢,拍於2021年的10月2日下午的六點多鐘。
為什麼要拍這照片呢?
這個水杯,為什麼能讓我寫一篇文章呢?
就是因為他太打動了我的心。
這一天呢,我騎車從溫縣樹樓村回到城的時候,在這個椅子上休息。
我是去樹樓村給別人拍婚慶紀錄片的,我是騎車去的,來回蹬著30多公里。
到了城邊一條小河邊,我坐在這個地方休息喝水,喝過水以後,我把水杯忘在了這個地方。
快到家門口的時候,忽然看見我的水杯不見了,這個時候我掉回車頭又趕到這個地方,找到了這個杯子,我高興萬分,我寫一篇文章,要記錄這個事情。
這個水杯不是第1次忘了,記得有一天,我在公園裡制節目的時候,在太極園一棵大槐樹下,也是忘到那個地方。
嗯,怎麼辦呢?以後水杯上搞一個繩子,和我的腳踏車連在一起,走的時候防止忘記。
這篇文章是我找到這個杯子以後,坐在這個椅子上書寫著。
照一張照片做個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