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組織史是中共黨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編纂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對於研究黨的組織歷史、總結經驗教訓,加強黨的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共組織史資料的編纂工作自20世紀50年代初起步後,大致經歷了零散徵集徵編、集中統一徵編、接續徵集編纂三個階段。
零散徵集徵編階段(1950年代初至1984年春)
20世紀50年代,有的黨史工作者和部分檔案部門開始注意到中共組織史資料編纂的重要意義,並作了一些開拓性的嘗試。1950年代初,葉季壯等老一輩革命家開始收集整理中共組織機構方面的資料;各級檔案館也做了一些有關中共組織史資料的編纂工作,主要是編寫撤銷機關的組織沿革等情況。“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徵編工作基本停止。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歷史經驗和教訓的研究和總結,越來越為中央領導同志所重視,黨史資料的徵編工作又重新開展起來。
1980年5月,中央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徵委”)成立,負責黨史資料的徵集工作。1981年12月,中徵委制定《目前中共黨史資料徵集參考提綱》,明確列出若干需要徵集的各個歷史時期中共組織史資料目錄,並在之後向全國佈置了有關專題的組織史資料徵集任務。1983年1月,第二次全國黨史資料徵集工作會議召開,原則透過《1983年至1985年黨史資料徵集工作規劃》,並達成各省、市、自治區及有關單位承擔專題任務的初步協議。這些專題任務,其中不少涉及中共組織史資料編纂工作。
在這一背景下,黨史資料的徵集、編纂、研究和利用工作不斷髮展起來,並取得一些編纂成果。比如,20世紀80年代初,中共四川省委黨史工委和四川省檔案館合作編寫了《中共四川省組織史資料》初稿;中共黑龍江省委黨史研究所編寫了民主革命時期東北三省黨組織沿革史;中國人民大學1983年編印了以彙編檔案資料為主的《中國共產黨機關發展史參考資料》。同時,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等有關部門編輯出版的檔案選集、法規彙編、檔案資料彙編以及領導人文集等,也不同程度涉及中共組織史資料。特別是中央檔案館編寫出“六大”以前的《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並在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黨史研究》等刊物上陸續發表,引起黨史學界的關注和重視。
這個時期,中共組織史資料的徵集、整理和編纂工作多是區域性的或專題的散篇敘述,缺乏全面系統的資料,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劃,存在著不少的訛誤,不能完整準確地反映中國共產黨各級組織的歷史。
集中統一徵編階段(1984年春至2000年10月)
(一)集中統一徵編中共組織史資料的起步
1984年春,後勤學院一位專家寫出《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彙編——領導機構沿革和成員名錄》,引起黨內老同志和黨史學界的廣泛關注。胡耀邦為此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注意各種史料的整理工作。
為貫徹落實胡耀邦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回應黨內和社會上對中共組織史編纂的關切,中徵委、中央組織部、中央檔案館於1984年7月作出《關於<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徵集整理和編纂方案》,提出徵集、整理和編纂從黨的創立到黨的十二大的系統、準確的中共組織史資料,並對徵集、整理、編纂組織史資料的範圍作了界定,規定該項工作由中徵委會、中央組織部、中央檔案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徵集委員會、組織部和檔案部門共同完成,並擬定了各地整理報送黨的組織史資料的說明和各縣調查提綱。
1984年12月,第三次全國黨史資料徵集工作會議召開,印發《關於加強黨史資料徵集和整理工作的意見》和《關於中共黨史資料徵集、整理和編纂十年(1985—1994)規劃(草案)》,正式下達徵集、整理、編纂中共組織史資料的任務。1985年6月,中央辦公廳轉發這兩個檔案,以中央檔案的形式明確編纂中共組織史資料是黨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三次全國黨史資料徵集工作會議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紛紛組織編纂機構,對本區域內的中共組織史資料編纂工作作出安排。但中共組織史資料的徵集、整理和編纂工作在各地開展得並不平衡,有些地區由於機構不健全,工作並沒有全面展開。
(二)集中統一徵編中共組織史資料的全面開展
1986年3月,中徵委、中央組織部、中央檔案館共同主持召開中共組織史資料第一次全國編纂工作座談會。會前,胡耀邦明確表示贊成編纂中共組織史資料,並提出編纂工作要準確。習仲勳接見參會的全體代表,並對編纂工作提出要求:我們對你們的工作表示支援,這是一件大事,是一件好事,是一個大的工程。一、要辦好,要搞準確。二、要管住、要加強組織領導。三、要分工合作。四、機構不要增加,人也不要增加的很多,要依靠老同志。五、要搶救,但不要急躁,不要一哄而起,不要把一些不真實的材料也收上來了。這些指示,體現了中央對編纂中共組織史資料的重視,為編纂工作的開展指明瞭方向。
這次座談會下發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徵集整理和編纂修訂方案》《關於<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整理報送材料的說明》《中共組織史資料地方部分整理編纂的分工建議表》三個檔案;確定“廣徵、核准、精編”為編纂中共組織史資料的具體指導方針(1990年3月又增加“嚴審”,形成編纂工作的“八字”方針);決定除中央編纂黨的組織史資料外,省、地、縣三級也要編纂各自的黨的組織史資料,從中央到縣編纂成一套完整系統的黨的組織史資料;明確徵集、整理和編纂中共組織史資料的分工,中央部分由中徵委牽頭(1988年中徵委與中央黨史研究室合併,改由中央組織部牽頭),地方部分由各地黨委組織部牽頭,各級組織部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和檔案部門共同負責;確定編纂時限為黨的創立至黨的十三大,1990年完成編纂工作等。
會後,中徵委牽頭成立了中共組織史資料中央編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中徵委、中央組織部和中央檔案館,由三家單位抽調力量組成中共組織史資料中央編輯組及辦公室。省、地、縣三級普遍建立由黨委有關負責人任組長的編纂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人民解放軍也在總政治部領導下組建編纂機構。
中央編輯組主要承擔中央卷的編纂任務。中央卷具體包括兩部分:一是黨的創立至“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文獻。二是1921年7月至1997年10月的組織機構沿革及領導成員名錄。省、地、縣三級編纂任務,一般也有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是按中央編輯組的統一要求,編寫後報送中央編輯組編入中央卷的資料,通常稱這一部分為上報資料;另一部分為自行編纂、出版的本地區組織史資料,通稱為自編資料。
中共組織史資料第一次全國編纂工作座談會後,中共組織史資料的編纂工作全面展開。各級黨委非常重視,進一步充實了組織機構,透過查閱檔案文獻、函調面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了規模浩大的徵集工作,並進行了嚴格精細的考證核實。至1987年春節前後,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收齊了地(市)縣上報的資料,並開始編纂省級的上報材料和部署地(市)縣兩級自編資料,山東、河北、天津等十幾個省市寫出大部或部分上報資料初稿,並完成少數縣自編資料初稿。
隨著集中徵編工作的全面開展,中共組織史資料逐漸進入以編輯為主的階段,標誌是1987年10月組織召開的中共組織史資料第二次全國編纂工作座談會。宋平接見了與會同志並對推進這項工作提出意見。這次座談會印發《關於中共組織史上報資料中領導人名錄政治情況註釋問題的意見》《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共組織史上報資料文字敘述部分的要求》兩個檔案;明確必須加強編纂工作領導,善始善終把這項工作抓好;強調凡編入的組織史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證核實;明確人事政治情況的註釋是一項涉及面廣、問題複雜、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應堅持“不可不注、不可多注、可注可不注的不注、必須加註的要準確無誤”的原則;肯定中共組織史資料採用文字敘述與名錄、圖表相結合的表達方式;各地自行編印的黨的組織史資料,不論是否出版,除一律不用照片、題辭等外,也一律不寫序言等。
(三)集中統一徵編中共組織史資料的精編和完成
中共組織史資料第二次全國編纂工作座談會後,中共組織史資料的編纂進入精編階段。在中央編纂領導小組和中央編輯組的指導下,各省、地、縣在完成上報資料編纂任務的基礎上,編寫出自編資料。經過幾年艱苦細緻的工作,組織史資料編纂成果陸續推出。1988年,縣級組織史資料陸續出版;1989年,地級組織史資料開始出版;1992年,省級組織史資料開始出版。截至1999年,除極少數縣一級尚未出版外,全國各省、地、縣三級基本完成組織史資料的編纂出版任務。
1990年以後,編纂工作重心轉入中央卷的編纂。中央卷的編纂工作,是在地方編出上報資料和提供豐富經驗的基礎上,由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共同組成的中央編輯組分工編纂。1998年6月中央卷基本成書時,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決定:中央卷下限時間由黨的十三大延至十五大,由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的時任領導,並請幾位較為熟悉這一段黨的組織工作的退下來的老同志,共同組成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編審委員會。
2000年6月,中共組織史資料編審委員會召開會議,對中央捲進行了審定。7月,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報請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公開出版發行。2000年10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中央卷由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發行。全書共13卷19冊,約1500萬字。
中央捲包括組織機構沿革及領導成員和文獻選編兩部分。前者,民主革命時期各卷,中共及其領導的政權、軍事、統一戰線、群眾團體(以下簡稱黨、政、軍、統、群組織)資料合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各卷,黨、政、軍、統、群組織資料分別立卷編纂。後者,所收文獻按時序編排。
在中央及各級黨委的重視和支援下,在中央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部門、黨史部門和檔案部門的密切協作下,全國2萬多專門從事組織史資料編纂工作的同志和10餘萬兼職人員上下同心,共同努力,用十幾年的時間,終於圓滿完成了編纂一整套卷帙浩繁的組織史資料的艱鉅任務。中央、省、地、縣四級共編纂出版《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3065部,總字數逾15億。其中縣一級2700多部,地一級300多部,省一級29部。這一系統、完整、準確的巨型黨史資料庫,豐富了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資料,為黨史研究、檔案管理、組織人事等部門從事有關業務提供了許多方便,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特別是為體制改革和機構調整提供重要的歷史借鑑。同時,在編纂過程中,也查清了黨的歷史上許多眾說不一、訛傳已久的組織和人事情況,併為平反遺留的冤假錯案,落實黨的政策提供了史料依據。
接續徵集編纂階段(2000年10月至今)
自2000年10月中央卷出版至今,統一續編工作一直沒有再提上日程,中央卷的續編工作完全停止;地方卷的續編工作雖在大部分地區有所開展,但進度不一,質量參差不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史和文獻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組織史資料的作用,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於2019年12月開始向全國徵集各地編纂的1987年之後的中共組織史資料。經半年多時間,共徵集到全國省、地(市)、縣三級的組織史資料1400餘冊,其中縣一級1000多冊,地(市)一級400多冊,省一級12冊。
無論在工作內容上還是在具體要求上,續編工作都與第一次集中編纂有所不同。相對第一次集中編纂工作,續編工作由突擊搶救轉變為經常性的業務工作,時限相對縮短,收錄的範圍相應擴大,資料來源相對集中、系統和完整。但是我們也發現,各地區續編工作進度差異較大,有的地區剛編纂到20世紀90年代,而有的地區進度較快,比如廣東省深圳市、佛山市已續編至2020年。總體上來說,續編工作繼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廣徵、核准、精編、嚴審”的工作方針,以時為序,以史為據,在全面徵集資料的基礎上進行了認真的核實和科學的編纂。
在“廣徵”方面,以檔案資料為基礎,創新徵集模式。一部組織史資料編纂價值的高低,往往由材料的豐富程度所決定。翔實的組織史史料大多來自檔案,而檔案是由黨、政、軍、統、群組織檔案轉化而來的。續編中徵集工作的主要途徑是向各級組織、人事、編制、辦公部門的綜合檔案館、室進行徵集。為了從眾多檔案材料中獲取史料,一些地區進一步創新了徵集模式。北京市注重對檔案文書的規範收集和整理,積極探索出專人管理、定期上交、每年上報等工作原則和方法。陝西省從“路子要寬”“內容要廣”兩點著手,凡是與編纂組織史有關的資料都要進行收集,透過“出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的方式,全面地採集後再分類歸口,既保證採集資料的面廣,又避免大量重複勞動。
在“核准”方面,確立核實原則,根據續編特點採取科學方法。很多地方在實際工作中確立了核實原則,一般認為有“文證”的要以“文證”為準;對於有“文證”但與事實有差距的,應以事實為準;對於無“文證”的,應以主證(當事人、主管人的筆記、證言、回憶等)為主,輔以旁證(資料、知情人回憶、筆錄等)。對於少量不準確的資訊,一些地區在續編工作中給予充分重視並採取了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比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增設了續編組織史資料的內設機構——組織史編研部,對徵集到的資料一邊整理一邊研究,對不準確的資訊立即予以退回。還有的地方由於檔案資料本身的原因,在遇到姓名用字上發生混亂、任職時間等內容不符合實際情況時,透過在實際工作中總結出的科學方法,下功夫進行整理鑑別。
在“精編”方面,堅持多措並舉,注重編纂的科學性、規範化。面對新時代、新責任、新要求,很多地方積極採取多種措施:一是,重視編纂人員培訓。陝西省的同志認為,搞編纂工作僅僅知道編纂的原則和方法是不夠的,必須具有廣博的知識。透過舉辦培訓班、採取以會代訓等多種辦法,可以有效解決業務不夠熟悉等問題。二是,落實任務,明確責任。河北省邯鄲市制定了責任分工計劃,市級組織部門、縣級組織部門、鄉鎮黨委層層落實任務。有的地區還採取了主編負責制、編輯人員責任制、激勵約束機制等措施,推進續編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完善編纂綱目,推進科學規範。組織史的編纂綱目、體例一般應保持統一性。具體來說就是要統一編寫體例、統一文字規範、統一數字年限表達等,力爭做到文字精煉、繁簡適當、文風相近、表達準確。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有的地區對綱目進行了適當微調,以更好地服務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
在“嚴審”方面,嚴把“政治關”,規範稽核流程。審查定稿是立準立好資料的保證。各地區採取的“嚴審”措施主要有:一是,將把好“政治關”放在首位。各地在續編過程中,都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遇到涉及政治原則的問題時嚴格把關,避免了可能出現的政治性、政策性失誤,確保了組織史資料的嚴肅性、權威性。二是,規範稽核流程。大部分地區設定了初稿自審、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專家評審等稽核環節。三是召開專門的審稿會,對各單位所報材料進行當場審閱、糾錯,後期還進行細緻審校。
雖然續編工作在之前集中編纂的基礎上有所推進、有所創新,但是中共組織史資料續編工作當前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續編工作各地重視程度不一,編纂進度差異較大。二是,缺乏統一協調和專項支援,續編工作開展存在諸多困難。三是,因為多種原因,很多地(市)、縣編纂出版的組織史資料或已散佚或成孤本。
鑑於中共組織史資料的重要價值和續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必要成立《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編纂領導小組,統一續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這有助於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有助於更好開展與大黨大國地位相稱的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研究與宣傳工作,有助於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重要參考,有助於國際社會更進一步瞭解中國共產黨,講好中國共產黨故事。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