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琉球的前世今生3
作者:桅杆
1971年6月17日,美國未經聯合國許可,與日本達成協定,於1972年5月15日將琉球交給日本。作為交換條件,協定規定《日美安保條約》適用範圍擴大到琉球群島、美軍擁有繼續使用琉球軍事基地等權力;同時,日本向美國支付3.2億美元的財政補償,後在雙方備忘錄中,將補償提高到5.2億美元。
《聯合國憲章》第83、85條規定,“託管協定條款之核準及其更改或修正”,應由安理會或聯合國大會行使之。美國是在1947年4月從聯合國獲得授權對琉球群島實施託管的。從法律上,此項託管的任何變化,都應得到聯大會或安理會的批准。因此,美日之間對琉球群島行政權的私相授受行為,招致東亞各國的強烈反對。在壓力之下,美國在1971年10月發表宣告,認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行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意思是美國只是交還行政權,並非主權。美國一向高舉“自由、人權、法律”大旗,但在琉球群島行政權這個問題上,既沒有得到聯合國的批准,也沒有考慮琉球群島人民“自由表示之願望”,完全是一種私相授受。
二戰結束後,美國挾其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將其戰略防線從西海岸推進到亞洲大陸的東沿,形成從阿留申群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到菲律賓群島的遠東防衛線。琉球群島是其中的重要環節,在美國全球戰略中佔有極為重要的戰略地位。令人不解的是:美國經血戰佔領的琉球群島,又有如此重要的戰略地位,為什麼要將行政權交還給日本?
三大原因:
美國將琉球群島行政權交還給日本,其首要原因是經濟問題。
上世紀60年代,美國深陷越南戰爭泥潭,財政赤字急劇上升,國際收入持續惡化,美元信譽受到衝擊,大量資本出逃,多次爆發美元危機,以美元為中心的佈雷頓森林體系面臨崩潰。以美國的黃金儲備為例:1949年為246億美元(約22000噸),佔到整個西方國家黃金儲備的四分之三;到1971年下降到102億美元((約9000噸))。美國交還琉球群島的行政權,可以從日本獲得5.2億美元補償,之後每年還可節省約6500萬美元開支。
有人可能會疑惑:堂堂美國,還差這點錢?其實,上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元危機與經濟危機頻繁爆發,美國已經極度虛弱,與蘇聯在全球競爭中明顯處於劣勢。不然的話,尼克松也不會來華,求中國幫助其“體面地撤出越南”。再者,5.2億美元在當時還真不是小錢:當年的經濟規模遠沒有現在這麼大,美國1970年GDP為1.07萬億,而2020年為20.94萬億;當時美元與黃金掛鉤(35美元兌1盎司),以黃金等價法計,當時5.2億美元大致相當於現在的260億美元。
其次,美國是要扔掉行政權這個“燙山芋”。日本自1879年吞併琉球群島後,一方面大肆屠殺原居民,一方面大量移民,加之沖繩戰役時日軍強迫原居民“玉碎”,戰後琉球群島的原居民比例已經很低,其居民主體已經是日本人。因此,在美軍託管期間,琉球居民強烈要求迴歸日本,經常舉行抗議示威,讓美軍很頭疼,管治難度很大,行政成本也很高。託管有時候還真是“燙山芋”:英國託管巴基斯坦地區,就是因為當地居民衝突不斷,難以管治,主動放棄了託管權。琉球的情況雖沒那麼嚴重,但託管的民政治理也很複雜的。將行政權交還日本,可以減少很多麻煩,可以節省大筆開支,又不影響軍事基地使用及對日本的控制。
第三是改善對日關係。琉球迴歸是戰後日本孜孜以求的,並多次向美國提出過,美國駐日大使就曾說:“同琉球的軍事價值相比,與日本保持友好更為重要。”況且交還行政權對其軍事價值並無影響。
應該說,自進入20世紀開始,美國對外戰爭都不是以領土為主要目的。美國託管琉球群島的最終結局無非有二:一是讓其獨立,二是交還日本。在當時情況下,兩者之間,交還日本當然更符合美國利益。
此外,戰後琉球群島的居民中,原住民比例已經不到10%,絕大多數已是日本人,民眾獨立意願並不強,琉球復國的聲音也很微弱。對於琉球群島,一來美國是以巨大代價攻佔並取得託管權的,二來沒有任何其他國家申明主權。因此,雖然託管是基於聯合國的授權,但美國將琉球群島行政權交還日本,其他國家除了口頭反對和道義譴責外,並無其他有效的應對辦法。況且,美國一再宣稱只是返還行政權,“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
可是,行政權本就是主權的核心部分,對於主權歸屬不明的琉球群島而言,歸還行政權實質上就是把包括主權在內的一切權利交給了日本。實際上,美日之間私相授受琉球群島行政權,並不是中國關注的重點。中國關注的核心問題,是美國將主權屬於中國的釣魚島的行政權一併交給了日本。由此引出了中日之間的釣魚島爭端,並延續至今。
甲午戰爭之前,日本就曾有過侵佔釣魚島並納入沖繩縣管轄的動議,但並沒有實施;甲午戰爭後,釣魚島作為臺島的附屬島嶼一併被割讓給日本;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該島又隨臺島一併歸還中國。《舊金山對日和約》第3條規定的琉球群島託管區域,並不包括釣魚島。
1953年12月25日,琉球託管當局副長官、美國陸軍少將奧格登釋出第27號令,指定琉球群島的地理界線。此公告擴大了《舊金山對日和約》所規定的託管範圍,將釣魚島劃入琉球託管區域,成為美國海軍的靶場。
駐日美軍基地
這個“第27號令”就是今天釣魚島爭端的源頭。在此之前,釣魚島一直屬臺島管轄,並無爭議。即便在當時及以後10多年,日本方面也沒有表現出把釣魚島納入其領土範圍的意圖,至少其意願遠不如今天這樣強烈。例如:直到1961年4月4日,日本出版的九州地方地理志地圖中,就沒有所謂的尖閣列島(日本對釣魚島的稱謂)一說。可後來,兩國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態度為什麼那麼強烈呢?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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