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學的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鬧過無數次分手,每一次都羅列長長的一番話,跟他清清楚楚的講我為什麼想分手,講清楚我覺得他對我不好的地方。但內心其實是不想分的,之所以說那麼多,是希望他能知道我是因為什麼不開心,因為什麼想要分手,歸根結底是想讓他改正,想讓他意識到自己錯誤,來哄我。
後來再遇到的男朋友,都是我提的分手,連話也不願意多說一句,對方糾纏,我會覺得不耐煩,乾脆利索的拉黑,不想聽他陳述自己的內心感受,不想給他翻盤的機會,偶爾有的一些些不捨的和眼淚,也像抽走了柴火的壁爐,漸漸連餘溫都沒有,甚至其中一個,以骨折來感動我,我乾脆利落的轉了錢,拉黑,我這麼愛錢的人,在分手的時候甚至想花錢消災,都不願意再聽他多說一句。
真正想分手的人,心腸是很硬的,只會急於擺脫。
那些跟你糾纏、吵鬧、爭論的人,多半不是真心想和你一刀兩斷的。
“後來我才知道,那些真正要走的人,吝嗇得連說再見都覺得是浪費時間,而那些嚷著說“喂,我要走了”還一步三回頭的人,只不過是想你說一句'留下來好嗎'。”
願意和你好好的畫個句號,其實根本就是捨不得的表現。
真正的道別是沒有道別,真正的告別從來都是不辭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