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蒙卦》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這話是說,幼稚的人向我請教,這是他要來求我,而不是我要去求他,所以第一次請教,都會告訴他,但是如果他並不尊敬教他的師長,對知識學問沒有虔敬的崇尚心理,而是帶著褻瀆學問的態度的,偶爾一兩次可以原諒他,畢竟誰都不是一開始就什麼都會的,誰都會犯錯誤的,但是如果他再三褻瀆學問,表示出不恭敬,就不再告訴他了。
為什麼呢?因為知識學問,是發揚真理的,是發現真理的,是告訴你真理的,是要告訴你很多客觀規律的,而掌握和運用這些規律是需要一定的品格的,缺乏品格修養,是很難用得起真理的,因為很多大的處事原則都有一定難度,或者有一定的阻礙,真理就是因為克服了比較大的阻礙,才顯得格外珍貴,也正因為深度的真理需要克服很大的阻礙,所以才需要對人的品格提出比較嚴格的要求。
如果一位幼稚的人向我請教了真理而不尊重我,深深鄙視我告訴他的原理,對我所講的經驗和原理帶著褻瀆和不屑,那麼我即使教會了他,卻因為他不喜愛這些道理,因而在不自覺的人生實踐中,他會選擇違反這些道理,而做成了這些道理的反面,如果這些道理是對的,那麼他很可能要在將來的人生中因為犯了這些真理的錯誤而摔上一跤,所以我不告訴他是避免他的受傷害。
追求真理需要百倍的虔敬,相信的力量可以幫助你看清很多真相,褻瀆的內心會自我遮住看得見的眼睛不去看清楚,所以學習不止是智力這麼簡單,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為什麼不提倡懷疑精神呢?如果你不曾深深信過,你就不會了解一門學問一個原理的真正內幕,真正的有效懷疑是從深信不疑之後感受到了行不通才去懷疑的,如果一開始就懷疑,那麼學什麼都很難成就,大概最終只好轉移陣地,學向別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