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行業的健康平穩發展,既需要行業內市場主體活力、創造力的充分釋放,也需要行業市場秩序與市場環境的最佳化與完善。兩者缺一不可。由此在發展的程序中需要有效處理好創新與監管的關係。尤其是隨著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程序的不斷推進,監管有為、有效,是發展的應有之義。
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行業快速發展,全國網民數量超過10億人,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71.6%;網際網路領域新業態不斷湧現,數字經濟比重逐漸提高,不僅推動了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而且形成重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作為一個新興行業,網際網路領域在發展程序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規範的問題,包括消費者保護問題、壟斷問題、個人資訊保安問題等。
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相關監管部門出臺了包括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等一系列監管政策。加強網際網路監管,對資本市場短期內會帶來一定影響,市場情緒會有一定波動。但如果就此擔心強化監管會挫傷網際網路發展的勢頭,則完全沒有必要,甚至是杞人憂天。
一方面,在構建雙迴圈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部署下,國家支援數字經濟和網際網路產業健康發展的方向沒有改變。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成為推動發展的重要動力。資料顯示,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佔GDP的比重達到38.6%,13個省市數字經濟規模超過1萬億元。伴隨數字化程序不斷加快,網際網路的重要性越發明顯,需要網際網路企業繼續發揮自身優勢作用。比如,傳統產業的升級需要數字化加持,新業態的出現需要網際網路土壤。在這方面還有相當大的空間。2019年我國產業數字化增加值佔GDP比重為29%,但不同產業數字化程序不一,數字化及其重要載體之一的網際網路企業,在我國產業數字化程序中還需要發揮重要作用。從這個意義上看,網際網路企業不是要不要發展的問題,而是如何更好發展的問題,是如何行穩致遠的問題。
另一方面,網際網路行業的行穩致遠,離不開監管的不斷最佳化與完善。網際網路發展空間巨大,更需要監管等基礎性制度安排的完善。監管政策調整,不僅要解決當前問題,更要形成一種趨勢性的引導,以此推動網際網路企業主動轉型升級。由此可以把“以監促管”視為監管的基本初衷。
比如,鼓勵網際網路教育企業與各級各類學校結合,為學校提供資訊化的教學技術產品與服務,不僅可以更好地提升教學與管理效率,而且可以為網際網路教育企業開闢新的發展空間。從調研來看,已經有企業在推出這方面的業務,並且取得初步成果;再比如,引導推動網際網路企業在產品開發、創新的程序中更加註重社會價值,利用新的方式傳播主流價值觀,帶動精神的“共同富裕”;發揮數字經濟的長處,帶動低收入者不斷增收。比如,支援短影片在促進農產品銷售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引導交通出行行業透過公允的流量分配和租金回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等。
廣大網際網路企業既要看到強化和最佳化監管的訊號,更要看到“以管促轉”的訊號,把適應發展趨勢推動自身轉型升級作為主動選擇。其他行業也要從中看到“以監促轉”的訊號,主動轉型,創新發展。
從14億人消費大市場和消費結構升級趨勢看,從我國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的趨勢看,我國網際網路企業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監管政策的調整,是推動網際網路企業的轉型升級、穩步發展的重要契機。“以管促轉”也成為客觀判斷和把握網際網路行業發展遠景的一個重要著力點。
(作者系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
作者:□匡賢明
來源: 經濟參考報